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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天津市生态环境局5月新闻发布会(2)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0 16:51:26

二、经济奖惩情况

依据《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津政办发〔2018〕3号),根据各区每月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情况,按月对各区给予财政奖惩。2019年一季度各区累计奖惩情况如下:

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蓟州区400万元、宝坻区380万元、宁河区280万元、静海区100万元、武清区100万元、和平区80万元、滨海新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河东区360万元、东丽区340万元、津南区260万元、南开区160万元、红桥区120万元、河西区80万元、河北区4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西青区和北辰区不予奖惩。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新华社记者:请问2018年水环境治理工作有哪些进展,取得了哪些成效?

赵文喜:2018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首战之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打好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等三年作战计划,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关键环节,推进全市碧水保卫战取得良好开局。

一是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2018年,全部完成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在全国率先完成205个千人以上的乡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9大类165个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重点治理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农业农村废水、黑臭水体。大幅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88家工业废水直排外环境企业、10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达到地表水准V类、甚至Ⅳ类水质标准,实现“由废转清”,生态化、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累计完成217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完成648个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完成25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水环境质量监测,建成98座水质自动站,覆盖了64条一二级河道、5个湖库,实现一个平台管水质。严格污染源管控,在新建项目准入方面,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在现有污水排放单位监管方面,占全市污水排放量9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检查,持续开展达标排放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3万余家次、处罚4千余家。

 四是实施水生态补偿制度。在实施引滦入津水生态补偿的基础上,创新建立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出台《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对各区水质现状、同比、出入境浓度比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排名并奖惩,规定名列前茅的区获奖,排名靠后的区受罚。通过“奖优罚劣”,提高了水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区的积极性,倒逼落后区不断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起到了“奇效”。各区水质平均改善率在30%以上。

通过以上措施,2018年全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并优于Ⅲ类)比例达到40%,较2014年提高1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25%,较2014年下降40个百分点。全市河流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较2014年分别下降35.5%、42.0%、72.3%和56.3%。今年一季度,全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又提高了1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又下降了5个百分点。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

谢谢!

天津日报记者:请问赵处长,在最近的工作中,如何做好入河排污口调查管理?

赵文喜:入河排污口一头连着河流、一头连着污染源,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同时,也是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新转隶的一项重要职能。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入河排污口调查管理工作,今年2月起,我局会同市水务局召开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专题培训,正式启动“重要河道湖库汇入支流和入河排污(水)口调查行动工作”,计划用半年时间,以“立足河道、追根溯源”为原则、“应查尽查”为目标,全面摸清全市152条重要河流和17座水库沿线全部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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