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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来源:天津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8-08 19:43:31

8月8日,天津市召开2018年环保督察动员及培训会,全面启动市级环保督察工作。副市长孙文魁出席并做动员讲话,市委副秘书长李国田主持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穆怀国、徐军及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市整改办负责同志、16个驻区现场督办检查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天津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意义何在?这次督察对象是谁?重点查什么?如何实施?有哪些要求?小编带你捋捋清楚。

背景意义

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推动建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制度,要求将环保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要完善省级督察体系。

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大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举全市之力打好打胜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7月23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胜利召开,鸿忠书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四个意识”,换脑筋、换理念、换思维,算长远账、政治账、民心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我市情况而言,要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按照常规的思路、办法和手段是难以实现的,必须要有硬手段、硬办法、硬措施,市级环保督察就是关键的一招,只有抓住把这个“牛鼻子”,才能更好攻破我市面临的难题。

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

市委、市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高度重视,为充分巩固发扬督察组在津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全市坚持了“四个不变、五个不减、六个不放过”,通过整改,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截至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49项整改任务中,30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其余19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主要成效体现在,生态环保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实现突破,85%的“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改燃关停98%的燃煤锅炉,60个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群众集中投诉的万余件信访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空间布局偏散,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任务艰巨,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治理还需加大力度,这些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督察谁

本次督察对象为16个区的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至部分重点街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同时对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较重、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中小企业局共8个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督察。

谁督察

督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名义开展,天津市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办)具体负责本次督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相关工作。本次督察以现有16个驻区现场督办检查组为基础,增补有关人员,成立16个市级督察组,开展交叉督察。市内六区派驻2个督察组,其余各区每区派驻1个督察组,8个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较重的市级有关部门派驻4个督察组。

督察什么

本次市级督察主要突出4个方面内容:

一是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和我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16个区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8个市级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各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情况,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三是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察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燃煤、扬尘、机动车和船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污染源、各类河道及农业农村区域污水治理,雨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类别划定及耕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生态红线划定和保护、各类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和破坏自然遗迹行为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落实等情况。

四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重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纸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各类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整改落实情况等。

咋督咋察

参照中央环保督察的模式,本次督察分为4个步骤。

一是督察进驻。召开见面沟通会、督察动员会和情况汇报会,开展个别谈话,走访问询有关部门,调阅被督察单位相关资料等。

二是下沉督察。对街镇、重点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敏感点、环境风险源等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督察报告。结合资料查阅、下沉督察和群众信访举报情况,对重点问题线索开展补充督察。整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档案,形成督察报告。

四是督察反馈。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督察组向被督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进行反馈。督察报告的主要内容要通过市、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把握三个关系

市级环保督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完成好这次督察任务,要做好三个结合。

(一)整体与重点相结合,以点带面。环保督察是对地方和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督察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对各地各部门生态环保工作总体推进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推进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筹划部署工作情况和重点信访案件等办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时间只有15天,不可能一次解决所有问题,一定要瞄准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通过以点带面,确保督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督政与督企相结合,以督政为主。本次环保督察的重点是督政,不能把环保督察简单地理解为对企业的环保执法检查,也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对某个部门的工作督察。督政不是说不督察企业,而是一方面通过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自上而下传导环保责任和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发现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问题,倒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责任或部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进而推动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的落实。督政和督企要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督察与整改相结合,以问题解决为落脚点。督察进驻期间,全程受理环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电投诉。各督察组要按照“边督察、边移交、边督办”的原则,及时向被督察区及部门移交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案件,坚持边督边改,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地方对交办的群众信访环境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对查实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查处不力不到位的,要及时核实督办,推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见事见人见责任。

明确四点要求

本次督察以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名义开展工作,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做到组织到位、督察有力、整改及时、问责严肃,各个环节都要体现出有力有序有效。

(一)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督察责任。16个督察组在驻区环保督办检查组的工作岗位上都已经工作一年多了,积累了丰富的环保督察经验。本次督察代表的是市委、市政府,更要高标准、高质量,督出声势、督出权威、督出实效。督察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督察组组长统筹领导本组全面工作,副组长要全力协助组长工作,具体处理督察组日常事务,联络员负责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察组成员要严格服从组长的工作安排。

(二)规范督察取证,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督察工作手册规定的制度、程序开展督察,不能随意减少督察环节,降低工作标准。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对待,聚焦突出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方式,获取证据支撑,要把问题线索的相关文件、影像、数据、现场调查笔录、个别问询记录等做扎实做到位,要做好责任的认定和界定,确保督察报告中涉及每一个追责问题,都经得起检验。同时要做好压力传导,通过深入扎实的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听取汇报、集体座谈、边督边改、责任追究等方法途径,切实把环保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传递到各位干部身上,促使各级干部转变观念、明确职责、抓好环保工作。

(三)认真分析总结,形成督察成果。各督察组要认真梳理总结督察情况,完成好督察报告,真实反映被督察地区及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形成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群众信访问题多且解决不利,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环保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方面问题,各督察组要进行梳理,形成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具体案卷。

(四)严守督察纪律,树立权威形象。各督察组要严格按照督察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做到严谨细致、真督实查、注重实效。督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组织纪律,未经督察组组长批准同意,有关人员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督察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不得随意接受媒体采访。督察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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