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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级研讨班举办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郭婧 人气: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00

中国环境报记者 郭婧 北京报道 根据环境保护部年度培训计划,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级研讨班今日在北京举办。研讨班以贯彻落实《核安全法》为主题,全面解读《核安全法》出台背景、意义、作用,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重点贯彻落实的内容和要求。

《核安全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保障核安全,预防与应对核事故,安全利用核能,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核安全法》的发布实施,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的法制举措,是30年来我国核安全管理有效做法的经验总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关怀,充分体现了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对保障核事业安全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推进“一带一路”和“核电走出去”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班合理设置了《核安全法》各专题宣贯培训课程,首先传达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对《核安全法》的批示指示和部署要求;全面准确解读了《核安全法》的重要内容,逐条解释了有关条款;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发布实施《核安全法》的重大历史意义和推进我国从核安全大国向核安全强国转变的现实意义。全体学员认真学习研讨了立法中的重点问题,深入探讨交流对《核安全法》的认识体会和贯彻落实的思路和建议。

全体学员一致认为,《核安全法》是党中央核安全方针政策的集中体现,认真落实《核安全法》就是贯彻中央精神的有力行动,就是解决核安全问题的基本要求,就是促进核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要全面传达贯彻党中央对落实《核安全法》实施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核安全法》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发挥《核安全法》的推动作用,努力实现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

全体学员纷纷表示,学习宣贯《核安全法》,是当前核行业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准确把握《核安全法》核心要义,抓住关键章节和重点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贯;结合工作实际,融入日常工作,广泛宣贯、深度落实;利用现有媒体资源和平台全力开展宣贯,让《核安全法》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前,要结合年终总结认真抓好《核安全法》的宣贯实施,各涉核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核安全法规定的义务,政府部门加强核安全监管,做好核安全风险防范。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加快核安全法治建设步伐,为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环境保护部分管领导,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各涉核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部机关相关部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研讨班并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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