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7%。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如果把长江经济带比作是一条即将腾飞的巨龙,那么位于长三角南翼的浙江,就是龙之眼睛。那么,浙江如何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为共筑长江生态屏障,浙江又做了哪些努力?今年以来浙江又做了那些工作呢? 1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部署统筹推进 浙江省高度重视参与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保工作。省委书记车俊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作,要求坚决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到实处,认真做好涉及浙江省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常务副省长冯飞主持召开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组织观看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部署2019年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专题论坛讲座,宣贯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组织编制浙江省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浙江省还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重点工作纳入2019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和“五水共治”等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2推动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8个专项行动 针对8个专项行动,浙江省明确任务分工,部署推进“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等专项工作。 在全面消灭劣V类断面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县出境断面水质改善。 省治水办、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浙江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深化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湖州市编制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备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多部门联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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