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衢州市开展了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废和危化副产品“雷霆斩污”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计排查出问题535个,拟立案数37件,拟处罚金额261.72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3件,拟移送刑事拘留案件数1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杜绝全市再次发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即日起,衢州生态环境局的官方微信、微博以及网站,将分类公开曝光一批“雷霆斩污”行动中的典型违法案件,以此震慑违法企业,引导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共建衢州美好生态环境。 类型一:涉嫌违反环评及环保“三同时” 案例一:处罚款34.8万元 3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对龙游德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现场的收集、处理水抛光工序废水的二级沉淀池较简陋,池内积存的污泥已接近池顶,外排废水较混浊。 经查,2017年底,该公司现有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2018年5月,其又以自主验收的方式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18年8月,该公司因为下游产品工艺处理需要,购置了3台振动抛光机,以洗洁精、振动石和水进行水抛光作业并产生废水。 因现有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之后,该公司未按照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第三方资质单位专业评估,公司现有项目二级沉淀池废水处理工艺简单,无法对水中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与水抛光废水处理要求不匹配,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 对龙游德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龙游分局已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28.8万元;对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拟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案例二:处罚款26万元 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对浙江九树机械有限公司检查。经现场查阅资料并核实,2011年,该公司取得《浙江九树机械有限公司农用机械、工程机械、压力容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但至今为止仍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属于擅自投入生产,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对浙江九树机械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柯城分局已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20.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拟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