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保持环境违法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嘉善县组织开展“千人大检查、一月大执法”专项行动。6月12日,嘉兴市嘉善县召开生态环境“千人大检查、一月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副县长廖培根出席会议,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全体班子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传媒中心、县生态文明创建办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环保所负责人、嘉善生态环境分局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邵小华通报了2019年以来全县的执法情况,部署了嘉善县生态环境“千人大检查、一月大执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廖培根县长指出,全县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开展生态环境“千人大检查、一月大执法”专项行动至关重要,要求做到:一是认识再提高,此次的专项行动是政治上有要求、现实中有需求、群众有期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二是执法要到位。要在执法水平上下功夫,要个执法,善于执法,敢于动真碰硬;要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要在联动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横向联动、纵向联动、广角联动、案件移送联动机制;要在严肃纪律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和顶格处罚制度。 此次专项行动的行动对象共五类:(一)为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二)水泥(建材)、印染(植绒)、木业(家具)、铸造、电镀(表面处理)、造纸、印刷、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三)钮扣、废品收购、废钢铁(建材)码头(堆场)等散乱污企业(作坊);(四)垃圾焚烧、危废(固废)处置、热电、污水处理等环境设施项目;(五)其他存在生态环境风险的区域。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9大方面环境违法行为:(一)污染治理设施配套不到位的;(二)超标或采用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三)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开展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生产的;(四)非法转移、处置工业固废(危废)的;(五)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的;(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七)危险废物混合贮存、不按规定张贴标示标签的;(八)砂石、水泥等原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粉尘排放,装卸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等方面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的;(九)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 本次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一)准备阶段(2019年6月1日至6月10日)。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梳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名单,做好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二)实施阶段(2019年6月11日至7月10日)。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重点对象全覆盖、重点内容全执法。 行动方式按照统分结合原则,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各镇(街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由各镇(街道)“四个平台”执法力量,分别成立现场执法组,负责本辖区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具体实施。嘉善生态环境分局班子成员分别联挂各镇(街道),指导各镇(街道)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二)县级层面适时组织开展2次生态环境执法集中统一行动暨执法大练兵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参与,由嘉善生态环境分局班子领导带队,从各环保所抽调业务骨干开展交叉执法,通过练兵活动,进一步锻炼执法队伍,检验行动成效,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将每周各镇(街道)行动开展情况将进行通报。原则上,每个镇(街道)每周查办环境违法案件不少于5件,其中五类案件数不少于1件。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