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开始,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为期两周的专项督察工作。 按照督察工作安排,5月20日下午,丽水市召开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座谈会,林康副市长汇报相关情况,郑春明副秘书长主持,专项督察组全体成员、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林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金奎| 会上,专项督察组组长张金奎介绍了本次督察的基本情况: 他表示,本次督察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督察范围包括长江经济带11省(市)县级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以及2016-2017年已经完成整治的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督察主要依靠生态环境保护部卫星遥感中心监测和群众举报及时发现新问题,及时核实。 督察组将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技术规范,以认真严肃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督察工作,同时希望丽水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将丽水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向全国推广。 |林康| 林康副市长汇报了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推进水源地建设和保护规范化、环境预警和执法精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多元化等方式,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4年全省第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0年全省第一,城市水环境质量全省第一,全市99%县控以上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今年3月1日,《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实施,通过地方立法,全面助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为广大群众喝上放心水提供了“法律后盾”。 郑春明副秘书长对各部门配合做好督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十分重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 二是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要由一把手把好关,及时准确提供。 三是要立行立改。对于督察组发现、交办的问题,要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刻整改到位的,要拿出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 “即日起至6月2日,督察组将审核我市提供的全市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整治进展、信息公开情况等资料,同时进行现场核查,并向我市交办督察发现的问题。 编辑:蓝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