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金新春赴义乌指导金华博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生态环境部改革试点工作。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党组成员、执法队专职副队长陈章成陪同初审指导工作。 金新春一行首先前往金华博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生产设施情况、危废储存场所等进行实地勘察,现场对该企业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规划符合性、环评符合性和场地选择、核查报告等方面进行审核、指导。 金华博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废活性炭再生和利用的新型环保企业,是浙江省定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采用国内先进全自动废活性炭再生生产线,有效降低二次污染,目前一期工程年再生处理已达10000吨废活性炭,预计未来年再生处理可达30000吨。 随后,金新春副局长前往义乌生态环境分局听取了总工程师朱力关于生态环境部改革试点工作汇报,并提出,一要抓紧整理改革试点材料,形成一套完整的改革材料,成册宣传;二要进一步提炼改革经验做法,形成特色亮点,争取做到推广。 义乌市自2021年6月获评生态环境部首批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以来,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聚焦准入、申领、变动、监管四个关键环节,有效衔接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实现一次申报同时办理。近日,改革经验做法被《浙江政务信息(每日要情)》第121期录用,同时被省办公厅作为典型经验做法上报至(《专报国办信息》第134期)。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