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强化环境功能区划在生态环境空间管制中的约束性,嘉善县创新实施三项举措,不断建立健全生态空间长效管控机制。 1一是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动态掌握执行情况。 嘉善县将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方评估列入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重大改革项目之一,由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嘉善县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以第三方技术评估为抓手,建立嘉善县环境功能区划执行情况年度评估机制。委托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生态环保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态红线执行情况、其他功能分区管控措施和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进行重点评估,共涉及9个镇(街道)、6大类环境功能区和26个环境功能小区,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与建议。 2二是建立公式化指标体系,科学评价执行效果。 为各镇(街道)客观了解生态空间规划执行效果,嘉善县建立各镇(街道)环境功能区划执行情况评分体系,分“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准入污染物控制”3大类别以及10项具体评价项目,设置相应权重,明确评价规则,进行100分制评价打分。7月10日,嘉善县召开《嘉善县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评估报告》评审会,邀请9个镇(街道)和发改、经信、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参加。会后,嘉善县将根据省环科院、省环保厅评估中心、浙江大学3位专家评审意见,完善评价大类、设置差别化权重,进一步提高指标评价体系科学性。 3三是纳入镇(街)目标考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2017年,嘉善县就将生态空间管控纳入县对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第三方评估报告和评分体系,对9个镇(街道)进行考核。根据初步评价,嘉善县大云镇、罗星街道和天凝镇执行环境功能区划得分排名前3位。2018年,嘉善县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美丽嘉善)考核办法,继续将生态空间管控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