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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宁波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督导组在宁波环保局副局长瞿尔平带队下,来到新周污水处理厂和小港污水处理厂,对提标改造整改开展现场核查。区环保局局长王涛、区城管局副局长孟林海 、区环保局副调研员李昌耀、环境监察大队等相关人员参加现场核查。
对提标改造整改开展现场核查 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督导组先后听取了新周污水处理厂、小港污水处理厂关于提标改造工程性措施建设改造情况的简要汇报。
一行人还现场检查了相关工程性措施落实和运行情况和各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整改验收及销号工作的台账制作情况以及污水厂处理厂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并现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 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是新周污水处理厂工程是宁波市实施“中提升”战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该工程项目总投资2.56亿元。
宁波市新周污水处理厂位于北仑区,靠近甬江,规划用地面积27.2公顷,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0万吨,新周提标改造项目结束后将是宁波市第一个出水达到类IV类水要求的污水厂。
小港污水处理厂 原小港污水处理厂从1989年5月开始筹建,1991年7月投入运行,小港污水处理厂原批复名称是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排海工程,2008年根据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和达标排放的需要以及服务范围内污水收集管道的完善。迁建后新厂面积3.2公顷;地址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港口路9弄8号。
近年来随着城区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加快,小港污水处理厂仍执行二级排放标准,对排放区域水质和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与城市建设发展和现代化城区不相符。同时,随着浙江省对海域、水系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浙江省重点海域水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绿色发展,保障人民生活品质,使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举,需尽快对小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工程。
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批复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试点项目列入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之一。试点方案依托小港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染治理设施,接纳园区企业经初级处理后的废水,通过改造收集管网、加强前端预处理以及深度处理,达到一级A尾水排放标准。其中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总投资6050万元,采用EPC建设模式。小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作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试点项目的一个子项目,与工业污水前段处理项目捆绑实施。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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