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青田县法院发出全省首个污染环境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业禁止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禁止从事污水处理及相关经营性活动;判处温州市泽远环保工程公司犯环境污染罪,处70万元罚金并判处两家被告单位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265万余元,支付鉴定评估费10万元,共计275万余元。 |
近日,浙江省青田县法院发出全省首个污染环境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业禁止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禁止从事污水处理及相关经营性活动;判处温州市泽远环保工程公司犯环境污染罪,处70万元罚金并判处两家被告单位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265万余元,支付鉴定评估费10万元,共计275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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