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重庆公安与环境执法部门协作配合,迅速侦破一起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特大污染环境案,涉嫌向长江流域非法倾倒30余吨危险废物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4月11日,长寿区公安局接群众举报,长寿区晏家某河段长江一级支流出现约3-4公里伴有恶臭的黑褐色粘稠状污染带。市公安局环保总队、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立即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市、区两级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开展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和案件调查工作。 经查,3月30日,大足区一家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节约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在从事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处理的过程中,将正规程序处置需约4000余元/吨的轮胎炼油裂解残渣及废液(危险废物),以600元/吨的价格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周某、李某、丁某等人实施非法处置。周某等人为隐蔽实施非法倾倒行为,特意将运渣货车进行改装,在车厢内加装一长方体水罐,并用篷布进行遮盖,于4月8日、11日凌晨,先后两次将合计30余吨裂解残渣、废液非法转运至长寿区晏家街道,通过雨水管网实施偷排。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采样监测,非法倾倒的残渣废液中含有高浓度挥发酚、苯胺、苯、甲苯等有毒物质,认定为有毒性的危险废物,仅4月11日倾倒的16吨危险废物就造成长江流域3000余吨水体严重污染。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受污染水体进行妥善处置,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广大市民在生活中如发现相关企业、作坊可能存在污染环境行为,可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也可拨打“110”、“68813333”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