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和生态环境部、司法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市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林业局、南川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手段,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回应人民美好环境需求的重要体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加快改革进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要求,要按照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关于“把握一个目标、解决五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摸清一个工作底数”要求,采取强化督察考核、加强部门合作、深化培训交流、落实专人专职等有力措施,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圆满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任务。 会议明确了下步工作重点:一是认真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所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二是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要求做好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三是对国家移送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和办理工作。 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在市生态环境局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分管负责人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