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启动暨培训视频会,通报“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解读工作方案,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会议通报,近年来,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共随机抽查环境监管对象23284家次,其中重点监管对象7814家次、一般监管对象14803家次、特殊监管对象667家次,公示12577家次,做到了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年度抽查全覆盖。2021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牵头完成了“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和单位联合抽查”“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抽查”和“机动车销售企业联合抽查”等与有关市级部门的联合抽查任务。 会议强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务实举措。 会议指出,要认真开展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二是动态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三是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四是分类实施随机抽查,五是科学设定随机抽查频次,六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结果。 严格落实五个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执法总队、水处、大气处、土壤处、固体处、核安全处、环评处、总量处、监测处、辐射站、固管中心、评估中心、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等各方责任。 二是强化制度衔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与系统内各信息平台融合、与系统外各工作平台数据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考核。 四是规范检查行为,提高素质能力,推进抽查检查、公示发布等各环节制度化、标准化。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会议明确,要从三个方面继续发力求效: 一是切实发挥计划性检查统领作用,市局各处室(单位)、执法总队各牵头支队要严格按照市级实施方案和清单认领任务,对标对表,专人办理,按期推进,各区县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 二是有力发挥针对性检查补充作用,将处理投诉举报、上级部门转办交办、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突发环境事件、核安全检查、数据分析或监测发现问题线索等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重要补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充分发挥信用激励惩戒作用,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作为各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依据,有效统筹监管力量,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促进企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实现以信用促监管,以监管强信用。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