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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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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两渔民捕获一条红鱼竟是国家二保动物,长航公安将其放生

来源:巫山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0-27 12:18:56

日前,重庆市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巫山派出所民警在滨江路巡逻时发现,一渔民欲贩卖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胭脂鱼。长航公安随即对该渔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胭脂鱼放生。

10月20日,长航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渔民向某提着一尾粉红色形似风帆的鱼准备售卖。

经查,渔民向某父子在长江龚家坊水域放网,10月20日上午收网时捕获一条长60厘米,重2.95kg的胭脂鱼,于是拿到市场准备售卖,不料被巡逻民警发现。

10月22日长航万州公安分局对向某某父子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23日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胭脂鱼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鱼类,向某某父子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擅自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长航公安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属于刑事犯罪,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若市民误捕这些珍贵、濒危鱼类,请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或者渔政的相关部门。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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