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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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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3)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07 20:04:07

苟渊: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华龙网:去年3月底,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主要围绕花溪河、梁滩河、临江河、濑溪河、龙溪河五条河流为重点,聚焦散乱污企业。这次专项行动围绕“三江”干流,“散乱污”企业,这是在去年专项行动上的巩固提升,还是侧重点不同?

执法总队:重庆市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既是在去年“利剑执法”基础上的巩固提高,同时又是去年实战经验的复制推广。

去年3月底,我局开展了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利用10天时间,以花溪河、梁滩河、临江河、濑溪河、龙溪河等5条河流流域为重点,有力整治流域内各类散乱污企业,为跨区域、跨流域实施异地交叉执法、“点穴式”检查等积累了实战经验。

这次开展的整治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10个重点检查对象中包括“三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与去年专项行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在去年积累的实战经验基础上,将次级河流沿线延伸到“三江”干流沿线,将11个区县扩大到24个区县,分区域、分流域,逐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将有力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新华网:接下来应该如何全面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土壤处: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首先要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和养殖生产布局、规模和结构,强化环境监管,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其次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治”,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最后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乡村振兴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目标,根据重庆市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是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紧紧围绕《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职能职责,精心绘制到2020年的“作战图”,挂图作战,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到事、细化到项,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到具体点位,目标责任落实分解到各个部门,积极指导督促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及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等重点工程,确保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目标按期保质保量实现。

二是摸清底数,精准施策。以沿高铁、沿高速、沿江两岸、沿景区周边以及沿城郊等重点区域,深度扶贫乡镇,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集点等“三区五沿一镇一点”为重点,开展农业农村环境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农村环境污染现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状况。优先完善以上区域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已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重点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程,确保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示范引领,分类推进。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认真做好乡村生态振兴试验示范工作,把握示范引领的要求,坚持问题、目标、责任、示范“四个导向”,推动试验示范区县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创新,力争在乡村生态振兴方面探索形成一套比较成熟、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为全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四是健全机制,长效保障。坚持“属地管理”、“谁污染谁治理”、“谁发展谁治理”原则,强化和落实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农村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的长效保障机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全面落实乡镇环保机构人员编制,开展乡镇环保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农村环境管理人员素质,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逐步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重庆晚报:当前我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还存在哪些难点?

土壤处: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看,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现状与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农村地区环保基础设施不足的短板还在,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种养殖业污染等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任务艰巨。重庆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和城乡区域差距大”的特殊市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十分繁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农药化肥使用减量工作还需持续发力,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有待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粗放、水平较低;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有待加强;全市8000多个行政村,建成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比例不高;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亟需优化,村容村貌亟待提升。

二是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足。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历史欠账多,总体投入仍显不足,同时,重庆虽是直辖市,但仍属于欠发达地区,仍处在欠发达阶段,地方财政筹集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资金难度极大。

三是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多为老人妇女儿童,劳动力短缺,文化程度不高,环保意识有待加强,农民群众参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未能调动起来,中小学生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效果未能及时显现,一些地方存在“政府干、大家看”的现象。

四是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一直以来,农业面源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不足,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设施运行不正常、边治边反弹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各级部门和区县政府在人力、物力、资金、政策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和关注。

政协报:河长制在这次整治污水偷拍偷放行为专项行动中能发挥什么作用?

市水利局:各级河长履职,着力解决偷排偷放问题;民间河长参与监督;通过实施一河一策,从源头上解决偷排偷放问题。

法制报:多部门联合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如何从源头上守住生态,又不影响企业发展?

执法总队:保护环境又要企业发展,我们一直都在下大力气诚心诚意的做。为了服务企业发展,我局先后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定了对不同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对超标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尽量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服务发展体现在环保执法的全过程;严禁“一刀切”等简单执法方式,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杜绝以罚代法、一罚了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但对于主观故意实施的将污水偷排偷放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我们将毫不手软,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行政拘留或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执法检查目的是督促企业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共护生态环境。在此,我也呼吁企业要主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为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贡献一份力量。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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