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3.21”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于2019年3月22日印发了《关于抓好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举一反三,扎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的要求,认真履行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时刻紧绷环境安全这根弦。 紧盯化工园区和涉危涉重等企业,着力消除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各项工作常抓不懈,坚决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在化工企业检查环境安全 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等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以重点化工园区和涉危涉重企业为重点,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派出3个工作组会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对长寿、万州、涪陵、江津等重点化工园及企业进行环境安全执法检查,督促化工园区和企业依法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限期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不留死角,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几率。 涪陵区生态环境局检查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 三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全面做好应急车辆、救援物资、处置装备的备勤工作,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强化危化品企业燃爆、泄漏和运输事故、有毒有害气体释放、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信息情况收集、分析研判,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检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两江新区环境执法人员检查企业罐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沙坪坝区环境执法人员检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019年3月22日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点检查了三江干流沿岸的59家重大环境风险企业、25家长江干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及长寿、涪陵、万州等地的重点化工园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情况,未发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