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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可再生能源发展已远超规划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04 16:41:26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今天的空气,乍一看我还以为北京下雪了,实际上是因AQI220(编者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也就是重度污染。”3月3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刚刚抵京,便立刻注意到当日的空气质量问题。为破解雾霾之困,替代化石能源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正是其长期关注的焦点内容。

为此,刘汉元今年专门带来了多份建议,重点反映可再生能源产业规划相对滞后、税费负担长期偏重等问题,希望进一步助力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如果说10年前,我们还在展望未来,希望有办法替代化石能源。到了今天,光伏、风电,包括后衍生出来的储能配套、智能电网等替代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他告诉本报记者。

目标制定应更具前瞻性 

在《关于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 制定更具前瞻性发展目标的建议》中,刘汉元提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实际发展现已远超规划,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难以满足能源结构升级优化的需要,亟待调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发展目标。

刘汉元表示,2016年12月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均设定了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奋斗目标。而到2017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已达到14.2%,距离三份文件发布仅一年时间,实际情况就已非常接近目标。

再以光伏产业为例,先后历经4次调整,国家最终确定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不低于1.1亿千瓦的目标。但截至2018年底,我国光伏装机总量就已达到1.7亿千瓦。“不难看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远远走在了规划前面。本应作为积极引领、指导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却与产业和市场实际产生明显偏差。”

刘汉元对此建议:

一要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达到20%、2030年30%、2050年超过50%;

二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

三是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加快我国能源转型步伐。

“在此背景下,我认为未来20年时间,可解决三分之二的雾霾来源问题;30年左右,基本能够消灭雾霾。”刘汉元表示。

 减轻光伏行业税费负担 

要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在刘汉元看来,“税费”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以光伏为例,刘汉元表示,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长期以来均被全额征收各项税费。其中既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6%的增值税及其附加,也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多种税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就更惊人。仅从光伏发电端来看,每度电负担的税费就达到1毛3分-1毛7分,财税拉高了我们的成本。”

为扶持行业发展,记者了解到,国家已出台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实行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压力。“但根据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判断,行业去补贴化将成必然,平价上网时代即将到来,上述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政策,虽起到一定减负作用,但该定期减免优惠在无补贴项目面临的成本压力面前,无异于杯水车薪,光伏发电企业仍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刘汉元认为,包括税费减免在内的金融体系优化,将成为平价上网的助推器与加速器,“若能有所支持,平价上网也许就在明天。”

对此,刘汉元在《关于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中提出: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并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范围;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等建议。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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