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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文:国际多边体系下的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

来源:中国绿发会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17 10:09:03

为推动我国本土粮食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助力我国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由绿会与北京农林科学院共同主办的“粮食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与惠益分享暨2020后的农业生物多样性”讨论会成功召开。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作科所)研究员张宗文分享《国际多边体系下的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报告。整理分享如下:

(图片来源/绿会)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并分享《国际多边体系下的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报告。事实上,农业农村部一直在做《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跟踪研究工作,中国农科院作科所是主要参与单位,我有幸参与了相关课题研究,所以对相关的情况比较了解。今天,我主要是代表国际生物多样性中心出席会议。大家可能知道国际生物多样性中心,它专门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研究工作,特别是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研究。该中心跟中国合作已有30多年,在中国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因时间有限,我主要从几个方面介绍:一是遗传资源相关国际制度的建立;二是粮食和农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三是问题与挑战;四是建议。

一、遗传资源相关国际制度的建立

国际有关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相关制度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这是最主要的,另一个《生物多样性公约》。还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等,都与植物遗传资源有关,我今天主要谈《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

《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以下简称条约)是在原《国际约定》的基础上,经过7年艰苦谈判而取得的结果;是在2001年11月3日粮农组织180个国家参加的第31届大会上通过,2004年6月,正式生效。目前大约有150多个国家加入该《条约》,但中国目前还不是成员国。从地图上看,俄罗斯也还没参加,还有一些小国家没加入。

《条约》最主要核心是建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多边体系。一方面是保护,另一方面是方便获取和公平公正分享相关利益。粮农条约当时确定了64种作物及其野生近缘种为获取和惠益共享目标遗传资源。缔约方应将国内公共机构持有的上述遗传资源纳入多边系统,鼓励私人和其他法人持有的上述遗传资源纳入多边系统,国际农业研究中心及其它国际机构持有的上述遗传资源,这是多边体系的核心内容。

《生物多样性公约》,92年通过,93年生效。它主要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公平公正分享和利用多样性所获得的相关的效益。

《生物多样性公约》下面建立了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在2004年日本名古屋通过,叫《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这也是非常著名的国际性的制度,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其核心是促进植物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及其相关的传统知识或者土著知识保护。

二、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

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主要涉及4个方面。

一是利用者条件。

二是提供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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