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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多:为“一带一路”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谢多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4-17 12:21:25

编者按

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在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和共同参与推动下,“一带一路”建设已经从理念转变为实际行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勾画的蓝图愈加清晰和美好。资金融通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五通”之一,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此,金融系统不断优化融资环境,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强金融合作,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链创造。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即将召开之际,本刊特约请各方专家和业界人士就如何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推进展开讨论。

习近平主席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五周年座谈会上提出,要在保持健康良性发展势头的基础上,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这对推进发展更加均衡、增长更可持续、机会更加平等、社会更加包容的“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各类主体带来更大的合作发展机遇。丝路基金作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而专门设立的中长期开发投资机构,是促进资金融通的务实举措和重要成果,也是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四年多来,丝路基金大力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发挥投融资工具丰富和双币种资金来源的优势,通过灵活高效的运作模式,为项目投融资提供丰富多元的解决方案,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适合的投融资模式,推动凝聚多方广泛共识,展现“一带一路”建设独特的优越性和活力。经过四年多投资运作,丝路基金已签约项目约30个,承诺投资金额110亿美元,其中人民币签约投资额达到180亿元。在“一带一路”建设进入绘制精谨细腻“工笔画”的新阶段,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打造高质量的国际合作项目,将金融支持有效转化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的动能,是落实金融供给侧改革、促进资金融通与实体经济有效对接的本质要求,也是丝路基金坚持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提高中长期投资质量与效益的努力方向。

促进发展规划有效对接

“一带一路”沿线包含众多发展中国家,它们在制定与实施发展规划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与增长赋能不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投资规模较大、投资和回报期限较长的项目面临融资困难,成为制约相关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丝路基金成立以来,始终立足于将项目建设与所在国家与地区发展规划相对接,为有益于投资所在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帮助符合当地实际的建设规划顺利落地,使“一带一路”这一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平台,与相关国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整体上步伐协调一致,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以丝路基金在俄罗斯投资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一体化项目为例,项目除对当地税收和国际收支作出突出贡献外,其配套的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带动濒临北冰洋地区的整体开发,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丝路基金的资金支持保障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并实现提前投产,帮助俄罗斯能源开发规划顺利实施,为亚太地区提供了优质的清洁能源供应,创造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普京总统也因此公开表态支持建设“冰上丝绸之路”,这表明“一带一路”建设与俄罗斯的极地开发规划高度协调一致。

此外,丝路基金投资的卡洛特水电站是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实施的项目,也是有助于巴基斯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清洁能源项目;哈斯彦清洁燃煤电站和迪拜光热电站项目都是阿联酋“2030综合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哈产能合作基金由于符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双方关于加强产能合作的共识与规划,中哈两国政府为此专门签署协议,给予该基金在哈萨克斯坦进行直接投资个别类型收入免税协议。实践表明,发展规划对接一致、符合投资方和投资所在国家和地区双方的利益,是共建高质量国际合作项目的基本前提。

发挥股权投资优势支持合作项目

经验表明,许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不足,其主要原因是资金供给与需求存在结构性失衡。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原因,确实存在债务规模过于超前、结构不合理、债务负担过重的情况,影响了政府和市场动员资金的效率;另一方面,全球流动性普遍充裕,但尚未有效匹配回报期较长、收益不明显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求。丝路基金主要从事中长期股权投资,拥有较为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来源,在改善项目投融资结构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尝试。通过前期股权资金的进入引领,加上相应债权性资金的配套支持,撬动更大规模的政府资源和私人资本共同投入,凸显资金聚集效应,从而使得相关项目建设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目前,丝路基金参与新建项目类的“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或改造已有项目类的“棕地投资”(Brownfield Investment),多采用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方式,可以有效聚集各方资源与力量,并通过股权资金的参与帮助实现更为平衡合理的资金结构。例如,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项目采取 “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主要由私人投资者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减轻政府的直接财政负担,建成运营30年期满后,当地政府还可以无偿获得项目的经营和管理权。丝路基金通过投资入股三峡南亚公司和参与银团贷款,为项目提供权益资金和贷款资金的双重支持。此项目投融资模式设计重视中长期可持续,彰显合作共赢、义利相兼的“丝路精神”。又如,迪拜哈斯彦清洁燃煤电站项目是采取PPP投融资模式的绿地开发项目,也是中东地区第一个大型PPP项目。项目采取“建造-拥有-运行”(BOO)的商业运行模式,由中国哈电国际工程公司与美国通用电气共同承担工程总承包(EPC),计划于2021年开始逐渐点火投产、2023年开始正式商业运营。丝路基金与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ACWA)、哈电国际、迪拜水电局(DEWA)等共同出资作为该项目公司股东,通过创新性的投融资结构设计,带动由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及国际银行组成的银团为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从而有效保障了项目参与各方权利义务的一致。股权投资的参与有助于改善投融资结构,使优势互补的参与方更好地在项目层面形成利益共同体,保障项目具有高质量和可持续运营发展的现实基础。

积极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空间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一带一路”建设要拓展第三方合作,为沿线国家提供更广阔的合作空间。丝路基金一直非常重视通过投资合作促进多方市场连通,始终坚持在“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指引下,搭建沟通桥梁,与国际多边开发机构、大型跨国公司等多类型经济主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发挥自身优势穿针引线,推动中国的优势产能、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投资所在国的发展需求有效链接,合力开拓第三方市场,促进资源在世界范围内优化配置,也为合作各方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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