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自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公布试点城市名单以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点,本文从背景、理念、指标、体系、目标、任务、方案和建议等方面着手,系统梳理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重点和要点,希望借此能帮助大家全面、客观的理解“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相关工作。 一“无废城市”建设的提出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产生固体废物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增固体废物100多亿吨,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700亿吨。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大、处理设施选址难度大,资源利用程度低,协同处理比例低,“垃圾围城”矛盾多,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多,这些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影响城市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两大两低两多”等突出问题都亟需通过深化改革来统筹解决。 2018年初,中央深改委将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交由生态环境部牵头。2018年12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该《方案》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在该《方案》编制过程中曾先后两次报请习近平总书记审定。可以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是总书记亲自关心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提升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无废城市”的建设试点应是有条件、有基础、且规模适当的城市 二“无废城市”建设的核心理念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指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实现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理处置安全环保。 三“无废城市”建设的试点城市 《方案》印发后,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推荐了59个“无废城市”候选城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深圳市、包头市、铜陵市、威海市、重庆市、绍兴市、三亚市、许昌市、徐州市、盘锦市、西宁市。同时,将河北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福建省光泽县、江西省瑞金市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最终确定“无废城市”建设的首批试点城市(区)为以上“11+5”共16个。 四“无废城市”建设的“三级指标”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有5个(分别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二级指标有18个、三级指标有59+N个。 三级指标又具体分为3类:第1类共22项为必选指标,是所有试点城市均需开展调查的指标;第2类共37项为可选指标,试点城市可因地制宜选择对应指标;第3类共N项不作数量规定为自选指标,试点城市可根据自身特点自行设置。 需要说明的是,各项指标的设定均不应低于国家、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要求。 五“无废城市”建设的“四大体系”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四大体系包括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 一是作为基础的制度体系,主要体现在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建立等方面; 二是作为支撑的技术体系,主要体现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零增长、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的技术模式建设等方面; 三是作为重点的市场体系,主要体现在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产业市场发展和骨干企业培育等方面; 四是作为保障的监管体系,主要体现在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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