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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益: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十问十答(2019版)

来源:固废观察 作者:张益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27 14:32:30

文章导读

“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十问十答”自2015年发布后,受到了业内的广泛欢迎和大量引用,对发展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技术起到了积极作用,现根据近几年的研究和实践对原文进行全面修订后重新发布,诚请批评指正。

上海老港固废基地

1垃圾焚烧技术的主要特点?

一是项目用地省。同样的垃圾处理量,垃圾焚烧厂需要的用地面积仅为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十分之一左右。

二是处理速度快。垃圾在填埋场中约需10-30年才能完成分解,而垃圾焚烧只需2小时左右就能处理完毕。

三是减容效果好。同等量的垃圾通过填埋约可减容30%,通过堆肥约可减容60%,而通过焚烧约可减容90%,垃圾焚烧的减重效果也优于填埋和堆肥。

四是污染排放低。据德国权威环境研究机构研测,如采用同样严格的欧盟污染控制标准,垃圾焚烧产生的污染仅为垃圾卫生填埋的1/50左右;垃圾焚烧的二氧化碳减排效果也优于填埋和堆肥,焚烧1吨垃圾约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量300kg。

五是能源利用高。焚烧1吨垃圾约可发电上网300度,大约每5个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焚烧发电可满足1个家庭的日常用电需求。

综上所述,对于人口较密集、经济较发达、环保要求较高、土地资源较紧缺的大中城市,应优先选择垃圾焚烧方式。

2垃圾分类是否垃圾焚烧的前提?

从焚烧技术原理分析,尽管垃圾分类有利于垃圾焚烧,但它并不是垃圾焚烧的必要条件。

实际上,焚烧技术是一种能够适应处理混合垃圾的典型技术,目前世界上大部分采用垃圾焚烧的城市并没有做到也没有必要做到垃圾完全分类。

但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充分条件,因为垃圾分类能助力焚烧处理做得更好,可起到减量(减少垃圾处理量)、减排(减少污染排放量)、提质(改善燃烧工况)、提效(提高发电效率)等作用。

因此,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充分条件,但它并不是垃圾焚烧的必要条件,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前提。

3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要求?

一是保证使用时间。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的年运行时间在8000小时以上,垃圾焚烧系统的设计服务期限不低于30年。

二是保证高效处理。垃圾池有效容积按5-7天的额定垃圾焚烧量确定,并在垃圾池内设置垃圾渗滤液收集设施。

三是保证充分燃烧。二次燃烧室内的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焚烧炉渣热灼减率控制在3%以内。

四是净化焚烧烟气。设置袋式除尘器,以有效去除焚烧烟气中的粉尘污染物;设置干法、半干法、湿法等组合处理工艺,以有效去除氯化氢、氟化氢、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酸性污染物。

五是严控二噁英排放。包括:控制二次燃烧室内烟气温度和停留时间,减少烟气在200℃-500℃温度区的滞留时间,设置活性炭粉吸附喷入装置等。

4垃圾焚烧厂的监管要求?

一是定期监控垃圾池中的垃圾贮存量和渗滤液液位,并确保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是在垃圾焚烧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监控指标至少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浓度和炉膛内焚烧温度等6项指标和烟气参数。

三是在公众方便查看的显著位置树立显示屏,向社会自动显示、实时公开在线监控指标。

四是自动监控系统与生态环境等部门联网,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以方便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执法监管。

五是对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和炉渣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分别进行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六是在各工艺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臭气控制措施,并在相关位置设置除臭系统,确保厂区无明显异味。

七是在垃圾贮坑、污水及渗滤液收集池、地下建筑物和生产控制室等沼气易聚集场所,加强日常监测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总之,要按照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对垃圾焚烧厂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的运行监管,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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