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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对话刘建国:现阶段还不能指望我们的干垃圾中没有可回收、厨余垃圾

来源:E20水网固废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14 17:06:20

7月1日,上海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正式实施,首日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77份,4名个人被开出垃圾分类罚单。上海先行,北京、广州、杭州等城市也开始蠢蠢欲动,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即将来临。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看似简单的四种分类真要做起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有网友曾列出几种厨余垃圾一下子让网友直呼“头大”:猪骨头、螃蟹壳、鸡骨头、小龙虾壳怎么分?也许翻看答案才能知道:前两种是干垃圾,后两种是湿垃圾。

我国的垃圾分类为什么主要是分这四类?居民分类投放之后这些垃圾又是如何处置?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垃圾分类标准如何?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常年从事垃圾分类研究的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他介绍,中国的厨余垃圾分类比较精细,比如干湿垃圾并非以含水来区分,能较好降解的就属于湿垃圾,难以降解的归属干垃圾。

图片来源:新华社


垃圾分类最终必然走向强制化

NBD:7月1日起上海正式实施的垃圾强制分类备受关注,您觉得上海垃圾分类有哪些特点?

刘建国:其实上海不是第一个做垃圾分类的城市,之前全国好几个城市都曾出台垃圾分类相关的专门法规条例。这次上海垃圾分类采取了强制性的要求,表述也比较明确,所以大家对它的关注度比较高。实际上,垃圾分类最终走向强制是一个必须的过程。

我觉得上海的垃圾分类方案有几个特点:

第一,它强调全过程的分类、减量,过去我们可能更多强调居民要去做好分类,然后可能摆一些分类的垃圾桶就行。但这次强调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都要严格做好分类,这样就构建了一个体系。

第二,它的责任主体边界、相应的职责划分都比较清晰。从分类来讲,它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也是一个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所以在当中作为垃圾产生者的居民、作为垃圾处理者的企业、作为垃圾管理者的政府,要各负其责。只有大家都尽到自己的责任,垃圾分类才能做下去。只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责任,其实是做不下去的,时间也证明了这一点。

第三,强调了强制力和约束力,比如: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要罚款,不分类不处置等。通过这样一些方式逼迫在环节当中的各个主体,能够去尽到自己的责任。

另外,它强调了政府统筹、部门的联动,建立协同推进的制度。过去做垃圾分类的时候,常常是把责任压在某一个部门身上,但部门的权限非常有限,难以调动那么多资源去推动如此复杂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政府主要的领导亲自去抓,建立多个相关部门协作的机制,推进的阻力就会小一些,力度就会大一些,进度也会快一些。


四大类分类标准符合中国实际

NBD:上海要求生活垃圾分四大类,与发达国家相比,只做四种分类是否足够?

刘建国:我觉得足够了。在这个阶段能把这四类做好,已经完全能够满足目前的基本要求,分类一定要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地去推动。

国际上大体上也是这样的一个分类方法,虽然各个国家分类的标准和方法不太一样,但大体上肯定是要把有害的、有用的垃圾分出来,然后其他垃圾进入到规范的处理设施当中。

当然我们的垃圾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厨余垃圾占比比较高,对后端的处理系统干扰比较大,所以要把它单独区分出来。这样就把有害的、有用的、有干扰的东西能分出来,自然就变成了四类,我觉得如果能把这四类分清楚,就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一个成绩了。

要说分得细还是粗,取决于后端的目标是什么。比如日本,大家都说它分得细,其实它是粗中有细、细中有粗――大的方面它是比较粗的,就是按照可燃与不可燃区分,在这个之外,主要是对于资源垃圾也就对应我们的可回收物这一块分得非常细致。

为什么要分得这么细致?因为分得越细,品质越高,有利于它的出口,最后出口到发展中国家,以成本最低、效益最大的方式解决垃圾处理的问题。

现在也要考虑,如果我们也像日本一样分得那么细,是否有这个必要,如果后端有相应的出路,当然可以去做得细些。但如果目前我们没有这些相应的设施,也找不到特别的出路,暂时就没有必要分得那么细。

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让大家都能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然后慢慢去养成习惯,在此基础上,再一步一步提高要求,不能一下子就定一个太高的标准,那样既做不到也没必要,而且各种成本也会增加。

刘建国教授(右)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每经实习记者 吴林桐 摄


干湿垃圾分类不应走极端

NBD:很多人在讨论上海模式可能会成为其他城市效仿的主流模式,当前来看,采取这四种分类标准是否合理呢?

刘建国: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只是在这当中也有一个度。

比如有害垃圾,我们明确必须要区分出来。因为它的量不大,危害性又比较大,这一类必须要列入强制分类的类别当中。另一类就是可回收物,相对来讲可能资源的价值要高一些。现在市场也有一个回收利用系统,能让它纳入到规范管理当中,相对比较容易做到。

矛盾最大的是厨余垃圾,湿垃圾到底分还是不分,我认为肯定要分,因为我们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后端,后端的污染比较重,效率相对比较低,厨余垃圾含量过高是一个主要原因。

所以我们要想对厨余垃圾有所作为,前端必须要采取干湿分离的措施。但分出来多少,我觉得这个是有讲究的,值得去思考,并不是说干湿要完全分离,分出来一部分品质比较好的湿垃圾,能够得到很好的处理和利用。剩余的其他垃圾就是干垃圾,完全能满足后端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和利用要求。

干垃圾或者其他垃圾,要么焚烧要么填埋,当中夹杂一些厨余垃圾,甚至是一些可回收垃圾问题也不大,不要指望我们的干垃圾当中没有可回收、厨余垃圾,这在任何国家都做不到。现在如果把这个定得太死、太刚性,会人为地加大垃圾分类的难度,这没有必要。

所以归根结底一句话:干湿肯定要分,但要适度,不是分得越彻底越好,这里面有一个度的把握,我认为是比较难的。比如外卖的餐盒、塑料袋等,其实现阶段没有太大意义去把它分出来,我认为可以就混到干垃圾当中,最后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以能量的形式回收,这是最经济最高效最彻底的利用,现在没有哪一种能够比之更经济、高效、环保。

NBD:最近很多网友说上海人快被“逼疯”了,原因就在于是干湿垃圾分起来难度大,比如:猪肉骨头是干垃圾,鸡的骨头是湿垃圾,螃蟹壳是干垃圾,小龙虾壳是湿垃圾。这样的干湿垃圾到底应该如何分呢?

刘建国:我认为这属于过度炒作,会人为地增加我们分类的难度。

比如猪骨头、鸡骨头、螃蟹壳、小龙虾壳等到底属于什么垃圾?这些不清楚的可以都当作干垃圾,我认为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鸡骨头把它放进干垃圾里有什么问题呢?放到湿垃圾当中又能增加多少效益呢?

干垃圾本来就是进焚烧厂的,因此大骨头小骨头没有太大区别,小骨头进到厌氧发酵的处理厂,也不会额外取得多大的效益。我觉得要反对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否则可能挫伤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在这个阶段,我觉得不清楚是什么垃圾的,可以按照干垃圾来对待,没有必要斤斤计较。

我们应该优先保证的就是:有害垃圾真的是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就真的是可回收,湿垃圾就真的是湿垃圾,而对干垃圾来说,当中可以掺杂一些湿垃圾和可回收物。在目前这个阶段没有必要去给自己设置过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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