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印发《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主要涉及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提出,应采用封闭粉碎、袋式除尘或喷水降尘等方法与技术,对原料输送、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酒糟、滤渣堆场应采取封闭措施,对产生废气进行收集,经化学吸收法或活性炭吸附法等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全文如下: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科技函[2017]1985号 关于征求《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制定了《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 现将《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12月26日前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卢琬莹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兼传真):(010)6655621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饮料酒制造业污染治理和管理行为,引领饮料酒制造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促进饮料酒制造业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所称饮料酒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与果酒、黄酒(含酿造料酒): 白酒制造是指以粮谷为主要原料,用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蒸馏酒的生产过程。 啤酒制造是指以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啤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并可形成泡沫的发酵酒的生产过程,不包括啤酒麦芽和啤酒花制品的生产过程。 葡萄酒与果酒制造是指以新鲜的葡萄(水果)、葡萄汁(果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的生产过程。 黄酒制造是指以稻米、黍米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等工艺生产发酵酒的生产过程。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为饮料酒制造业环境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四)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应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采用源头控制、生产过程减排、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强化工艺清洁、资源循环利用。 (五)鼓励在生产过程中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和生产监控系统,在各用水节点安装计量装置,加强用水量监控。 (六)积极在全行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满足行业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 二、源头及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一)源头控制 1.葡萄酒与果酒制造业应注重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建立适宜的栽培方式,减少和控制农药和化肥使用量。鼓励采用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利用本企业处理达标的废水进行灌溉。 2.白酒、啤酒、黄酒制造业应加强原料储存与输送过程的污染控制,原料宜采用标准化仓储、密闭输送。 (二)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1.白酒制造业 (1)鼓励蒸馏冷却系统以风冷代替水冷,降低耗水量。 (2)提高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蒸馏用冷却水应封闭循环利用,洗瓶水经单独净化后回用。 (3)蒸粮车间应安装集气排气系统,实现蒸粮、馏酒及摊晾过程中废气的集中收集、处理和排放。 (4)应推进粉碎车间采用大功率、低能耗的新型制粉成套设备,并安装高效的除尘设备及降噪系统。 2.啤酒制造业 (1)鼓励麦汁过滤采用干排糟技术,提高麦糟的综合利用率,减少用水量及水污染负荷。 (2)应配备热凝固物、废酵母、废硅藻土回收系统,回收和再利用固体废物中的有用物质,降低综合废水污染负荷。 (3)鼓励进行弱麦汁、残酒的回收再利用,降低综合废水污染负荷。 (4)发酵过程应对二氧化碳进行回收,回收率应达到85%以上。 (5)鼓励采用错流膜过滤等新型无土过滤技术,代替硅藻土过滤技术。 (6)加强对冷却水和冲洗水等低浓度工艺废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7)应采用高效在线清洗CIP(原位清洗)技术,通过采取调整清洗液配方、分段冲洗、优化CIP流程和改良清洗装备等措施,降低取水量。 (8)麦汁冷却应采用一段冷却热麦汁热能回收技术,降低能耗和水耗。 (9)煮沸锅应配备二次蒸汽回收系统。鼓励采用低压动态煮沸等新型节能煮沸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