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质量关系百姓民生福祉,关系国土生态安全,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大计。与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更为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如不能抓紧补齐短板,势必影响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2035 年美丽中国目标实现。所以,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意义重大,任务紧迫。 一、围绕国家关切和民生需求确定土壤环境目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到 2020 年,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 在保民生、守底线方面,总体目标是,到 2020 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 2035 年,土壤环境为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促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稳定。具体目标是,让老百姓能够吃上安全的农产品、住上清洁土地开发的住宅,特别是要大幅度减少土壤污染危害事件,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传导到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让其担负起应有的环境责任,使百姓民生得到切实保障。 在促转型、助发展方面,发挥土壤污染防治促进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土壤是各类污染物的最终受纳者,土壤环境状况反映的是一个地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总体成效。以土壤环境改善倒逼污染源治理和产业转型升级,是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国家正在大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大保护、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等重大战略,土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势必深刻影响区域发展战略的推进落实。特别是这些重大战略涉及的区域和省份,大多是经济活动强度较高、资源环境承载约束较大的地区,通过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倒逼产业升级、生活方式转变,对于助推重大战略区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二、将土壤环境安全建设纳入依法治国总体构架 长期以来,缺少专门的法律是制约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瓶颈。2019 年 1 月 1 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是我国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对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制度进行顶层设计,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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