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鼓楼区印发《鼓楼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鼓楼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鼓楼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提升鼓楼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近期(2017.5-2017.12)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鼓楼区9家VOCs重点排放企业(详见附件1)的整治工作。 (二)中期(2018.1-2020.12) 1.分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区排放VOCs重点企业名单及排放基数。逐步推进全区重点行业VOCs整治,提升重点企业工艺装备与治污水平。 2.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到2020年,VOCs污染防控体系基本建立,VOCs监测网络建成并投入运行,日常环境监管机制不断健全,VOCs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项目VOCs整治工作 2017年12月31日前,根据市政府部署,完成鼓楼区9家重点企业VOCs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鼓楼道管所、鼓东街道、华大街道、五凤街道、洪山镇) (二)严格VOCs项目环境准入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技改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对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辖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十街镇) (三)开展移动源VOCs综合整治 1.道路移动源 (1)加强夜间辖区主要入口处“冒黑烟”车辆查处力度,继续开展公交、客运、物流等车辆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商务局、鼓楼交警大队、鼓楼道管所、十街镇) (2)采取措施鼓励老旧货运柴油车辆淘汰更新。 (责任单位:鼓楼道管所、鼓楼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加强渣土车管理,鼓励在辖区淘汰更新老旧渣土车。 (责任单位:区市容局) 2.非道路移动源 试点开展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治理工作,城区禁止使用第三阶段排放标准之前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各类工地严控使用锤击桩,禁止使用非标柴油。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十街镇) 3.油品贮存运输销售油气回收治理 (1)建立油品贮存运输销售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加油站油品抽查力度,确保加油站供应达标车用汽油、柴油。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油气回收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设备、闲置破坏油气回收设备、治理效果未达标的,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十街镇) (四)控制绿化树种 在国控站点周边800米范围减少松属和杉属针叶类树种的种植,不种植4-11月开花的植物。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五)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到2020年,VOCs污染防控体系基本建立,VOCs监测网络建成并投入运行,日常环境监管机制不断健全,VOCs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十街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