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我部研究起草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39,010-68205363(传真)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1.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8年4月4日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是指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的活动。 第五条 评价工作按照自愿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评价活动。 第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 第七条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及相关产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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