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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1-22 15:18:51

(九)土壤环境管理处

组织拟定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定土壤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市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测算并确定土壤环境容量,开展土壤环境承载力评估;组织开展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环境管理申报登记等工作;监督管理土壤环境保护、农膜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土壤污染物排污许可审查、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

(十)规划与自然生态保护处

组织编制、评估、考核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专项功能区划,组织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订生态保护政策、规划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监督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分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排污交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生态补偿方案的制定和试点;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并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工作。

(十一)生态文明建设处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划和方案;负责创建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宁静小区建设;承担昆明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国际交流合作处

负责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承担与外国政府相关机构和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联系事务;负责环境保护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的选派、管理及涉外教育;负责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批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机构的队伍建设;牵头负责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系统业务培训工作;牵头负责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承担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对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处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和青年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各相关工作牵头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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