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专项政策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专项政策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6〕5号)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16〕87号)精神,现将申报成都市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专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支持示范工程(项目)专项。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环保装备生产和服务企业使用本地企业(含承担企业)生产的节能环保装备,在本市实施的节能环保示范工程和项目。 (二)支持资质专项。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首次获得国家部委认定的节能环保工程承包、设计、服务等行业资质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示范工程(项目)专项。项目于2016年1月以后开工建设,目前已竣工或预计2018年7月前完工,且使用本地企业(含承担企业)生产的节能环保装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支持资质专项。2016年1月以后至2018年7月前,首次获得国家部委认定的节能环保工程承包、设计、服务等行业资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二)按照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16〕87号)“申报材料”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胶装,一式2份)。 (三)请于2018年3月8日前将各区(市)县联合推荐文件(2份)、企业申报材料、成都市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专项政策汇总表(电子版)分别报送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附件1 成都市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专项政策申报书 (201 年)(模板)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申报专题: 单位地址:市县(区)街(乡、镇)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含手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二0一 年月日 填 写 说 明 本申请表是企业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的依据。 表中有关企业资产状况填写上一年度的有关数据。 主要产品名称按如下格式填写,如:原煤(万吨),水泥(万吨)。 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填写当年预计经营情况和前两年的实际经营情况。 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填写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和工艺路线、采购的主要设备名称和数量,新征土地和新建厂房的数量等。不超出200字。 填写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文号或有关文件标题(包括文件号)。 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填写截止企业申报时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年限,填写项目开工建设至预计竣工时间。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必须严格审核企业的申请表,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或预计):以项目完工后一年为限,进行测算,如果项目完工超过一年,应填实际数据。 真实性声明 我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的资料未曾用于国家、省上或其他地区同类政策项目的申报,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和附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2018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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