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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长春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16 1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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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长春市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有效避免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防范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或运营引发的邻避风险,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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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针对所有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包括医疗垃圾焚烧及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和已建成投产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和生态监督员作用,通过四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全面掌握长春市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管理现状。

一是重点检查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对于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检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文件、企业承诺文件、以及“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情况。对已建成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主要检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文件,以及批复文件对项目所提要求的落实情况,特别是2015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二是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检查垃圾处理量和炉渣、飞灰产生量;污染防治设施脱硫剂、活性炭等物料品质及消耗情况;焚烧炉的炉温、压力等运行状况;监督性监测及自行监测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等。

三是重点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对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查看烟气、渗滤液、噪声、恶臭和飞灰排放和处置情况,检查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四是重点检查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落实“装、树、联”制度,即是否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树立显示屏,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等。

针对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属地环保部门要落实企业责任,明确整改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环保局将以暗访形式对上报结果进行后督查,以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编辑:Ath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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