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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套“水源地专项督查”的说明书!

来源:锦州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23 16:57:19

生态环境部5月20日启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简称“水源地专项督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开展“水源地专项督查”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水源地专项督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20日开始,持续到6月2日结束。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273个组,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县级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其他省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督查,并对2016—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

通过对全国饮用水水源地情况现场摸排核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认识,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办,科学妥善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问:现场核查的信息来源从哪里来?

答:督查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陪同。

各督查组可以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已报送和公开的问题清单,重点督查各地排查和整改工作进展。

其次,督查组根据生态环境部信访办和“12369”投诉受理中心梳理提供的问题线索,以及督查期间每日受理的举报信息,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此外,督查组还可以利用生态环境部提供的卫星遥感巡查监测结果和现场APP,比对地方自查材料,核查各地问题清单是否存在漏报、整改方案是否按进度安排落实等。

督查时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可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监测等工作,及时处理。

问:督查过程中如何落实廉政工作要求?

答:全体督查组成员将签署《廉洁守纪承诺书》,工作结束后还要填报廉政自查表。

生态环境部要求督查组在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同时,督查组不得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生态环境部将严肃处理。

编辑:Ath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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