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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锐评 | 依法整改是预防“一刀切”的根本保证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04 16:44:34

“一刀切”现象,指的是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一些地方在感受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的环境问题,不注重源头调查研究,而采取简单的“一律关停”的处理方式;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矛盾,不加以分析思考,而采取粗暴的“一律停业整治”的行政手段。

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既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也误导了公众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目的、意义的看法与理解,给督察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使督察效果大打折扣。

对此,在开展的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督察行动中,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指出在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应按要求建立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并将该文件纳入“回头看”专项督察范畴,对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到位,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予以督察问责。

生态环境部之所以在“回头看”的开始阶段,制定实施《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就是要针对过去发现的这一问题及时预防和纠偏,维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权威,需满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规定的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等相关规定,源头预防、避免再次出现“一刀切”的整改方式,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的环境矛盾,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因此,各地应提高认识、引起重视,完善环境问题整改制度,落实环境问题整改责任。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要依法合规。此次“回头看”重点是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等情况。笔者建议,各地在推进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要以问题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按法定程序有效进行。如对存在环境问题的排污者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需满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规定的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等相关规定;又如,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发现的早期存在的养殖经营户,拆迁前要注重政策引导,履行告知义务。拆迁后要给予适当补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督促问题整改要分类实施。督促问题整改不得以点带面,不得以个体殃及整个行业。对手续齐全、符合环保要求企业的问题整改,可以采取边督边改形式;对具有合法手续,但环保设施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企业的问题整改,应当根据具体问题确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对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等“散乱污”企业,应当立即停产整治。

三是整改信息要全过程公开。各地应不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追究体系。对环境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承诺、整改进度,要向社会全过程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要求落实不到位、环境问题整改方法简单粗暴的责任追究,要在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环境保护局

编辑:Ath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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