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政策

旗下栏目:

河南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4-15 15:56:27

3.优化公路交通路网

(1)完善城市及周边路网。完善高速公路外联内通网络,加快推进尧栾西高速公路洛阳段、济洛西高速公路洛阳段、组团高速公路新伊段、生态旅游环线渑栾高速公路洛阳段、栾卢高速公路洛阳段、二广高速公路洛阳城区段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组团高速公路伊川至偃师段、邵原至新安段和生态旅游环线洛宁至嵩县至汝阳段前期工作。加快王城大道快速路改扩建工程、南昌路下穿立交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进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配合,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综合采取本地机动车环城高速免费通行、优化红绿灯设置、增设单行道、取消路边临时泊位、车辆限行绕行等措施,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拥堵问题,提高车辆通行率,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重型货车绕城行驶,渣土车垃圾清运车限时定线行驶。(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配合,各城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 优化交通运输方式

(1)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加快三洋铁路、蒙华铁路建设,确保2019年底蒙华铁路建成通车。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2019年万基控股集团铁路专用线年底前完成路基的50%,主要设备订购到位;6月底前伊电集团铁路专用线建成投用。引导洛拖、洛矿、洛轴、洛铜等涧西大厂及重点企业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回归铁路运输,提高火电、电解铝、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运输比例,2019年底前涧西区大唐热电、偃师大唐首阳山电厂、河南华润首阳山电厂等火电企业的燃煤铁路运量比例达到45%。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拥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配合,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物流基地等货运枢纽建设,同步实施周边配套道路建设,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2019年底前,完成华晟物流园区铁路集装箱货场建设,完成中储洛阳综合物流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建设。依托自贸区制度优势,加快构建标准化、一体化、一单制的多式联运管理体制,组织实施“多式联运+无车承运人”“多式联运+高效配送”“多式联运+产业集群”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商务局、财政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

按照《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城市禁用区内及县城建成区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快用地结构调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

统筹做好“工地施工、散料堆放、道路运输”三个环节的扬尘防治工作,加强城市道路清洁,开展城市清洁活动,加快城市及周边绿化,实施生态修复和生态扩容工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1、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建立完善全市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将房建、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落实房建、市政、拆迁、道路、水利、绿化等各类工地“七个100%”防尘措施,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物料堆放和裸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运输100%密闭、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落实、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长度200米以上的市政、国省干线公路、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且长度1公里以上的河道治理等线性工程和中型规模以上水利枢纽工程100%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 加强城市道路保洁。加大财政投入,构建“大中小兼有、喷冲扫俱备、高中低适配”的城市道路保洁装备体系,不断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和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路面达到“双10”考核标准,即道路每平方米浮沉量不超过10克,地面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 开展公路扬尘专项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专项治理,加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保证清扫频次和效果,两侧用地范围内做到“四净两绿”(路面净、路肩净、边坡净、隔离带净和中央、路边绿化道绿),两侧50米范围内实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或绿化),力求“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洛界高速公路每两日至少清扫1次,绕城区国省道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2次,协调省高速管理部门做好其他高速公路的道路保洁工作,有效减少绕城和环城国省高速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起尘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 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落实路长街长分包管理制度,定期清洗道路、广场、绿化带等积尘、生活垃圾和楼顶积尘。各县(市)参照上述要求做好县城建成区的城区清洁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要对清洁城市活动和城市降尘量进行考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城市区、各县(市)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 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落实《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范围内所有露天矿山开展综合整治。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查非法开采和私挖乱采,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督采矿企业做好地质保护、生态修复和土地复耕及其扬尘防治;对非法露天开采矿山(含证照过期的矿山)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的标准,由所在地政府于2019年12月底前取缔完毕,限期进行生态修复;组织水泥熟料企业创建绿色矿山。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矿产开采加工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采选矿企业落实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在重点露天矿山企业采矿区、破碎站、废石场等重点扬尘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测系统,视频数据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网共享;对证照齐全,但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 大力创建森林城市。树立“以绿荫城”理念,按照《洛阳市生态环境建设体系重大专项》有关要求,大力创建森林城市。城市周边要建设环城绿化带,水土流失区域要建设防护林带,河流两岸要建设护坡绿化带和防护林带,实施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加快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19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以上。(市林业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 构建城市通风廊道。按照《洛阳市生态环境建设体系重大专项》有关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洛阳地理条件和气象条件,积极实施《洛阳市城市通风廊道专项规划》,加快建设城市通风廊道,促进城市区空气循环,提升城市区大气扩散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林业局配合,各城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 大力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按照道路两侧各100米以上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的标准,大力实施连霍高速、二广高速、洛栾高速、郑卢高速、新310国道等交通干线公路两侧的绿化,构建绿化廊道和生态屏障,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转变消费结构,做好农业及生活源污染防治

统筹做好“禁烧、禁烤、禁放”监管工作,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采用更加环保的生活设施,科学处置垃圾落叶,减少城市生活面源污染,提升城市清洁水平。

1.强化露天烧烤管理。按照“烧烤进院,烤炉进店,油烟净化,达标排放”的标准,常态化做好露天烧烤监管工作。取缔车载式流动烧烤,禁止任何形式的店外经营和露天烧烤。推广立体电气烧烤炉具,逐步淘汰平面烧烤炉具,从源头上解决油烟污染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露天烧烤行为。(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餐饮油烟监管。严格执行《河南省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豫环攻坚办〔2018〕122号),全面加强环境监管,2019年6月底前,在城市区和县城区规模以上餐饮机构试点开展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实时监控餐饮油烟排放情况,建立定期维护保养机制。全面落实油烟净化设施,实行油烟净化器与风机“一键双控”措施,集排气系统和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委托专业运维机构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规范设置烟囱,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严厉查处油烟直排、超排和油烟侵权问题,凡油烟净化设施不完善的一律实施停业整改。(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车辆维修行业。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VOCs治理,所有调漆房、喷漆房必须建设VOCs收集复合净化设施,加装15米以上的排气口,排气口不得朝向环境敏感目标,VOCs排放达到《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应当定期更换饱和活性炭,按规定处置饱和活性炭或进行饱和活性炭脱附。(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9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严格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全市域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枯枝落叶和其他产生烟尘物质的通告》(洛政通〔2017〕14号),建立垃圾、落叶和废弃物收集、清运、处理机制,禁止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其他废弃物。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及无人机等应用,努力实现全市夏秋“零火点”目标。凡被卫星监测通报的秸秆焚烧案例,在省财政每起扣缴50万元的同时,市财政每起再扣缴50万元。城市区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城市区政府负责监管,农村和农业领域由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政府负责监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财政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依据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县城建成区落实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公安、应急、交通运输、供销社等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