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政策

旗下栏目:

四川省遂宁市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责任分工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27 16:57:25

近日,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根据方案,到2019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规模以上(指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下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高于85%,保护区“划、立、治”完成率高于70%。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全面具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规模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高于90%,保护区“划、立、治”完成率高于80%。详情如下:

image.png

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责任分工方案

以保障饮用水水源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工作(以下简称“划、立、治”),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到2019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规模以上(指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下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高于85%,保护区“划、立、治”完成率高于70%。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全面具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规模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高于90%,保护区“划、立、治”完成率高于80%。

一、科学合理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科学划定、调整、撤销一批保护区。科学论证,规范划定新设立的饮用水水源地和未划定保护区的在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规范化建设;对矢量位置信息不准确、取水口位置发生变化、保护范围不合理的已划定保护区,要规范完善相关信息,合理调整保护区范围。同步推进城区河段取水口迁建、改扩建和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有计划地关闭、合并水质不达标、水量不足、环境污染风险较高、难以整治的水源地,及时撤销原保护区。到2020年,市、县、乡三级保护区全部划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

(一)提升规范化监管能力。推行属地负责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专人开展保护区巡查,定期实施河道清理、漂浮物打捞、保护设施维护等工作。建立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联动机制,打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二)扩大监测监控范围。优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点位布设,扩大监测覆盖面,2019年实现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基本覆盖,农村分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加快推进日供水10万立方米以上地表型水源和5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型水源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节点视频监控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