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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5 15:29:00

日前,江苏常州印发2019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年底前全面完成热电、钢铁、水泥企业的深度脱硝工程。推进钢铁烧结机湿法脱硫设施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工程,对燃煤电厂湿法脱硫设施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试点工程。完成戚电厂1台燃气机组深度脱氮工程。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废气达标排放。全文如下:

2019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常发〔2018〕30号)、《常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发〔2017〕9号),制定2019年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奋力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2019年,常州市PM2.5年均浓度降到4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比例达到69.7%,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6%;单位GDP能耗降幅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单位GDP水耗比2015年下降18.4%;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各类生态红线面积比例达到21%;林木覆盖率达到26.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3%;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14.33%、17.07%、17.21%、16.1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20%、18%、20%。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为重点时段,PM2.5为主要因子,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清洁柴油车行动。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完成2013年6月30日以前注册的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省定淘汰任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2月1日起扩大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7月1日前全面建立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确保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加强在机动车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等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大力开展柴油车排放监督抽测,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二是清洁柴油机行动。3月底前,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鼓励淘汰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清洁能源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按省统一部署,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三是清洁油品行动。定期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实施车船柴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船)用燃料以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对加油站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抽检,全年抽查不少于80次,抽检覆盖率达到20%;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对抽检结果进行通报。对储油库(包括企业、物流公司自备油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市内高速公路、国省公路沿线加油站点的车用尿素进行质量监督抽检,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20%。加强油气管理,全面完成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油类等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新建造的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应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四是清洁运输行动。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年底前,全市主要港口、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在2017年基础上增加50%。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新、改、扩建机场航站楼地面辅助电源配备率达到100%;年底前常州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地面电源。

2. 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一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年底前全面完成热电、钢铁、水泥企业的深度脱硝工程。推进钢铁烧结机湿法脱硫设施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工程,对燃煤电厂湿法脱硫设施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试点工程。完成戚电厂1台燃气机组深度脱氮工程。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废气达标排放。二是提高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家具制造、汽修、电子制造等聚集区逐步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年内建成1个机械涂装行业喷涂中心和2个汽修喷涂工程中心。三是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清洁能源或使用集中供热。逐步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作,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四是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6月底前,全面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湖塘热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所有燃煤电厂按照超低排放运行。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整治,对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套高效除尘设施,9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试点。持续开展煤质管理,打击销售使用灰分大于15%、硫分大于0.7%的劣质煤。

3. 严格管控各类扬尘。一是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拆迁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实行停工整治。将扬尘管理不到位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建筑施工许可管理,扬尘防控措施未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城区绿化建设,裸地实现绿化、硬化。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以上,溧阳市建成区达到80%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严格诚信考核,落实惩戒措施。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技术检测评定道路扬尘污染状况。三是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取缔无证无照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干散货码头。年底前,录安州码头完成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四是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严控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釆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五是严格降尘考核。定期通报镇、街道降尘监测和考核情况,有效提升区域扬尘网格化监管水平,严格控制区域降尘量,降尘不得高于5吨/月? 平方公里。

4. 深化VOCs专项治理。按省统一部署,建立重点源VOCs治理综合管理平台。列入省VOCs名录和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均编制“一企一策”方案。2019年全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比2015年减排30%以上。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化工行业全面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化工园区完善LDAR管理平台。全面完成VOCs 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治理项目;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或停产整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6月底前,重点对采取单一治理措施的企业进行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向社会公开存在治理效果不达标、造假等行为的第三方治理单位,禁止其在本市开展相关业务。

5.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加大排查力度,严格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依法注(吊)销相关生产许可;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6.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强化属地政府责任,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强畜禽养殖场废气治理,减少氨挥发排放,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

7. 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试点。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从2月1日起,市区相关区域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 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年底前实现7天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预警分级标准。实行“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定期更新工业企业限停产、工地停工等应急管控清单,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确定精准有效的减排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应急管控豁免管理。制订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重大活动期间,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措施,确保活动主办城市及其周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减排、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加快长江、太湖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断面长制。

  1. 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按照“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监测、预警应急”的要求,构建全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严格水源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藻草管控机制和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开展日供水量千吨以上或供水人口万人以上乡镇、农村水源地的调查和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推进全市 “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实施从水源水到龙头水全过程监管,努力推进全市从安全供水向优质供水转变。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完成长荡湖、滆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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