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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9月15日起实施

来源:潮州市广播电视台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9-15 13:22:24

《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9月15日起开始施行。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宣讲会,部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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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林壮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潮标,副市长洪岳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镇光参加会议。

会上,黄潮标从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立法依据、立法过程、主要内容、主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对《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宣讲。据了解,该《条例》分为总则、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六条,明确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重点、规范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

林壮森指出,《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正式施行,对我市改善城市整体面貌,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加强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着力做好《条例》的宣传动员工作,创新形式载体,迅速深入基层,让《条例》精神进机关、进企业商铺、进社区、进村组,努力形成全面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密切监督《条例》的施行工作,强化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洪岳伟代表市政府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提出相关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切实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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