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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河南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来了

来源:河南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26 14:39:03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未来三年进一步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危险废物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等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列入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排查范围的化工园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黄河流域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涉危险废物单位。

《方案》要求,从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结合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2020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结合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清单,建立重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单位清单。审核纳入清单的单位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报送等制度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如实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落实危险废物跨省、市、县区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到2020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时,上述企业信息要全部纳入全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

二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

在涉危险废物排查工作基础上,以整治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和园区为重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针对问题的化工园区和企业,重点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检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申报的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贮存前是否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如未进行预处理,应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切实按计划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严格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审批,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有效衔接;抽查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不一致的,应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按现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文件要求整改。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失信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是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2020年年底前,各地要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并根据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推行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本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2022年年底前,使辖区内的危险废物总处置能力与总产生量基本匹配。

五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各地要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以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铝灰、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酸、废碱、废盐、精(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为重点,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整治过程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通过严厉打击一批涉危险废物的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六是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各地要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如发现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未执行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其他方面问题,应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应急管理等部门,并告知企业主动向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自觉接受监管。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堵塞危险废物监管漏洞,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8月开始到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稳步推进。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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