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资讯

旗下栏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奋力开创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12 13:29:13

迅即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祁连山通报精神,联合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等6部门迅即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各地已调查处理2.08万多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设施590多万平方米,对1100多人进行追责问责。开展自然保护区定期遥感监测,累计督促地方查实处理问题2.56万多个,其中1.79万多个已完成整改。

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联合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会同财政部安排30亿元用于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奖励。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出的490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启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与2013年相比,长江经济带9省2市I—III类水体比例提高9.1%、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6.2%。

(二)深化和落实环保改革措施。

推进环保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江苏、山东、湖北、青海、上海、福建、江西、天津、陕西等9省(市)实施方案新增备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赤水河、南四湖、东平湖、九龙江、赣江等流域机构试点有序展开。

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发布15个行业技术规范,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完成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了固定污染源监管从管一般情形到管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企业排放行为,环境管理要求从针对企业细化到每个具体排污口、从以浓度为主向浓度和总量并重转变,推动了企业自行监测体系建设和达标排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河北、安徽等省大力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我部对人为干扰环境监测活动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完成2050个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事权上收,全面实施“采测”分离,实现监测数据全国互联共享。加强东北、西北、西南、华南等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四川成为西部第一个环境监测能力达标省份,内蒙古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

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宁夏等15个省(区、市)划定方案已获国务院审批。

推进环评改革。开展连云港等4个城市“三线一单”试点,印发《“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出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实行全国环评审批“四级联网”信息报送。

此外,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2项部本级审批和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的事项,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后取消,取消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推动排污费改税和排污交易试点工作。

(三)全面推进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制定发布20项配套政策措施。截至2017年11月底,36个重点城市排查确认的黑臭水体中,74.3%完成整治任务。截至2017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97.7%完成保护区标志设置;全国219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占总数的93%;完成2.8万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得到全面清理。

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实施。发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技术规范和指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展开。联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已搬迁关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情况专项检查,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106个产粮油大县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江苏、河南、湖南启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5926家。

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启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440余个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国务院批准新建1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463个。开展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调查评估。北京市延庆县等46个地区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浙江省安吉县等13个地区被命名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福建、江西、贵州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广东积极推进珠江三角洲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云南、广西、四川、山东、福建、吉林等6省(区)开展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西藏着力实施退牧还草、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宣贯实施核安全法,经国务院批复发布实施核安全“十三五”规划,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推动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构建东北边境地区核污染监测预警综合防控体系。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等省大力配合下,圆满完成第六次朝核试验应急。联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防科工局开展“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完成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完成铀矿冶企业汛期环境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环境执法重拳出击。持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实现所有区、县均有适用配套办法案件的目标。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3万件,罚没款数额115.8亿元,比新环保法实施前的2014年增长265%,其中山东、河北、广东罚没款数额均超过10亿元。联合公安部、最高检察院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完成钢铁等8个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评估,检查企业1.2万余家次。全国278家已建生活垃圾焚烧厂679个监控点全部完成“装、树、联”。全国移动执法系统覆盖率达85%以上,18个省(区、市)的全部2028个执法机构与环境监管执法平台联网。江苏、天津滨海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地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试点,重庆率先启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试点。我部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60余起。12369全国联网举报平台共接报处理群众举报近61.9万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