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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该如何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地下水环境网 作者:水土君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16 17:26:59

昨天,朋友圈被刷屏的无疑要数“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了,除新成立了彰显国家行政管理权的监察委外,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与“环境”、“资源”相关的“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的改革方案了。

作为地下水环境保护的忠粉,努力参与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设者,水土君看到改革方案时着实兴奋了一下。国家终于狠下决心集中力量来管理地下水环境污染问题了,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涉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控方面的工作移交至“生态环境部”统一管理,这对从事地下水环境保护的同志们来说,无疑是一件重大利好。但是,水土君仍担心即便是机构改革推进顺利,地下水因其水位、水量、水质以及污染防治的管理事权仍旧散落在各家,如何协调、匹配,理顺机制还将有一段路要走,一段时间磨合。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在两会期间指出,特别肯定了“生态环境部”的深刻用意,让从事环境保护的同志们吃了颗定心丸,新部职能将更加体现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特点,指引了未来一定时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作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学家的黄部长还特别指出了从国土资源部将“地下水污染防治”职能转交“生态环境部”,并不是简单地将办公室迁过来,而是要进行功能结构的调整。这就要求改革过程中需将现在国土资源部整个地下水污染方面的管理、研究、支撑队伍都拉过来充实“生态环境部”。可见,国家不仅高度重视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在地下水环境保护方面做了深远考虑。

但考虑到地下水管理不仅仅是地下水污染防治,还涉及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资源开发、地下水开发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等等,不是仅仅一项污染防治业务职能调整就解决了所有问题的。

为此,水土君的小伙伴今天把机构改革后关于“地下水”相关的管理职能进行了梳理,改革后涉及地下水管理的方面的职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并未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详见下表)。

管理内容

职能

现状管理部门

改革后管理部门

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

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

水利部

水资源调查归自然资源部,水资源评价归水利部

水资源论证

水利部

水利部

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水利部

水利部

管理水文地质勘查与评价

国土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

组织测算确定水环境容量,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

环境保护部

生态环境部

地下水资源规划

组织指导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

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

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重点海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

环境保护部

生态环境部

拟订水环境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保护部

生态环境部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保护部

生态环境部

地下水资源监测

组织指导水资源监测工作,对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

水利部

水利部

组织指导省界水量水质监督、监测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

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

监督地热、矿泉水开发利用

国土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

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水利部

水利部

地下水污染防治

监测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

国土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

监测监督地下水污染

国土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监测监督因地下水过量开采造成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国土资源部

应急管理部

统筹协调国家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部

生态环境部

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部

生态环境部

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水利部

水利部

参与有关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部

生态环境部

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农业部

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水利部

水利部

在水土君看来,这次机构改革旨在捋顺管理机制。从上述管理事项的划分来看,看似捋顺了,地下水资源归了“自然资源部”、地下水开发利用仍在“水利部”、涉及地下水污染防控全部给了“生态环境部”。但机构结构特征和管理内容仍存在交叉,完全实现功能性结构整体的转移还将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比如说现在的地下水监测工程,由国土和水利主导,将来自然资源和水利依旧需要管理地下水资源评价和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问题,监测工程仍需保留,环保变成了生态环境部又如何呢?生态环境部仍将依赖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的监测网络。

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必将担起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历史使命,而该部门要如何完成这个使命,仍是一件值得深思的事情,水土君仍在深思,也将紧密跟踪部门改革进程再做讨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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