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圈被刷屏的无疑要数“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了,除新成立了彰显国家行政管理权的监察委外,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与“环境”、“资源”相关的“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的改革方案了。 作为地下水环境保护的忠粉,努力参与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设者,水土君看到改革方案时着实兴奋了一下。国家终于狠下决心集中力量来管理地下水环境污染问题了,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涉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控方面的工作移交至“生态环境部”统一管理,这对从事地下水环境保护的同志们来说,无疑是一件重大利好。但是,水土君仍担心即便是机构改革推进顺利,地下水因其水位、水量、水质以及污染防治的管理事权仍旧散落在各家,如何协调、匹配,理顺机制还将有一段路要走,一段时间磨合。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在两会期间指出,特别肯定了“生态环境部”的深刻用意,让从事环境保护的同志们吃了颗定心丸,新部职能将更加体现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特点,指引了未来一定时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作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学家的黄部长还特别指出了从国土资源部将“地下水污染防治”职能转交“生态环境部”,并不是简单地将办公室迁过来,而是要进行功能结构的调整。这就要求改革过程中需将现在国土资源部整个地下水污染方面的管理、研究、支撑队伍都拉过来充实“生态环境部”。可见,国家不仅高度重视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在地下水环境保护方面做了深远考虑。 但考虑到地下水管理不仅仅是地下水污染防治,还涉及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资源开发、地下水开发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等等,不是仅仅一项污染防治业务职能调整就解决了所有问题的。 为此,水土君的小伙伴今天把机构改革后关于“地下水”相关的管理职能进行了梳理,改革后涉及地下水管理的方面的职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并未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详见下表)。
在水土君看来,这次机构改革旨在捋顺管理机制。从上述管理事项的划分来看,看似捋顺了,地下水资源归了“自然资源部”、地下水开发利用仍在“水利部”、涉及地下水污染防控全部给了“生态环境部”。但机构结构特征和管理内容仍存在交叉,完全实现功能性结构整体的转移还将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比如说现在的地下水监测工程,由国土和水利主导,将来自然资源和水利依旧需要管理地下水资源评价和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问题,监测工程仍需保留,环保变成了生态环境部又如何呢?生态环境部仍将依赖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的监测网络。 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必将担起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历史使命,而该部门要如何完成这个使命,仍是一件值得深思的事情,水土君仍在深思,也将紧密跟踪部门改革进程再做讨论,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