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环评工程师龙水贵处理意见的通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 号)和省、市关于环评单位监督管理的要求,为加强高明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工作,针对近期在环评文件审查(评估)中发现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文件(佛山市高明区思美乐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的质量问题作相关处理,现通报如下:
一、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
(一)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错误; (二)评价标准适用错误; (三)废水评价因子遗漏;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实际情况。
二、处理意见
责令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环评工程师龙水贵限期整改6个月,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算。整改期间高明区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环评工程师龙水贵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整改前已依法正式受理的可继续完成审批。整改期满后,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应向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本通报之日起60 日内向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6日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的通报
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要求,针对顺德区近期在环评文件审查(评估)中发现的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禅力和源金属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工程分析错误、环境影响预测错误等问题。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科罗旺家具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主要环境影响预测错误问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顺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主要内容未由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主要编制人员问题。
二、处理意见
责令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3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6个月,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算。整改期间顺德区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受理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3家环评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整改前已依法正式受理的可继续完成审批。整改期满后,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3家环保机构应向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3家环评机构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15日
来源/佛山环保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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