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向环保部门举报安海菌柄村一制版公司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废水。根据举报线索,环保部门经过前期研判和踩点,3月26日下午15时许,晋江市环保局安海环保中队联合晋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到位于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菌柄村英敏路154号的晋江市某制版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印刷机辊筒电镀加工,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无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材料等环保手续。其主要的设备有:镀铜机、镀镍机、镀铬机、水磨机、抛光机、清洗机、酸洗槽等。其主要生产工艺为:辊筒(半成品)→清洗(去油粉)→镀镍→镀铜→水磨→雕花→镀铬→抛光→成品;旧辊筒→酸洗→水磨→镀镍→镀铜→水磨→雕花→镀铬→抛光→成品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酸洗后用清水清洗辊筒,清洗废水流到地板的一个围堰,最后通过地板旁的塑料管排到外面的雨水沟;电镀车间清洗机的废水通过塑料管直接排到雨水沟;水磨机的废水通过塑料管流到外面的两个收集池,最后溢流到雨水沟再排到外环境。采样人员现场对车间酸洗槽地面围堰排水处、水磨废水槽排水口、电镀清洗槽排水管内的水样进行采集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酸洗槽地面围堰排水处水样中镍、铬的浓度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5.4倍、1140倍;电镀清洗槽排水管内水样中镍的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107倍。 当日,晋江市环保局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晋江市公安局随即立案进行侦查。通过公安民警连夜审查,以及对现场周边进行勘察和证人取证,现初步查明该公司原经营人为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黄某某,后黄某某去世后由其妻子林某某接手经营该公司,其儿子小黄负责生产管理和机台维修,并招用工人从事印刷版辊的酸洗、电镀、水磨等工序的生产加工,期间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外排到厂房外的村水沟中,且生产废水中的镍、总铬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十倍以上,涉嫌污染环境罪。 据悉,此案也是去年年底晋江市政府提高环保有奖举报奖金以来,第二起有奖举报案件。根据规定,举报者将获得1万元的奖励。此外,根据之前安海镇政府的环保有奖举报规定,举报者还将获得安海镇政府的相应奖励。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小黄均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晋江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