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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环保局业绩证明 中标2.5亿污水项目后被废标!

来源:环保新课堂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4-20 14:43:58

2.5亿乡镇污水PPP项目成交


2018年1月29日大悟县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大悟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瑞盛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大悟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内工程建设及配套收集排水管网两部分组成。项目范围包括新城镇,四姑镇,吕王镇,刘集镇,宣化店镇,大新镇,芳畈镇,黄站镇,丰店镇,夏店镇,东新乡,河口镇,三里城镇和彭店乡,共14个乡镇,16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9500t/d,管网总长约142km。


工程建设投资估算为24866万元(含流动资金203万元),其中:项目厂区工程建设投资7791.78 万元,管网工程建设投资16871.22万元。


项目运作模式:根据污水处理项目特点并结合大悟县的实际情况,根据前期《大悟县污水处理设施PPP实施方案》及县政府的批复,本项目采用“公私合营 +厂网一体”的运作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大悟县城乡建设局。在大悟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按照35%:65%的比例注入资本金。双方按比例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将污水处理厂与管网工程统一交由项目公司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在特许经营期截止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指定机构。

合作内容:大悟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项下的投融资、工程总承包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负责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不到2个月即被宣布废标



依据大悟县悟财采字[2017]-1395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大悟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2018年1月29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现根据大悟县财政局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悟财采函(2018)5号):“大悟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第一次采购成交结果无效,由采购人大悟县城乡建设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本项目废标。

开标即被举报


去年6月29日,大悟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污水治理PPP项目”)就召开了实施方案研讨会。


孝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这次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邓俭、副县长刘智勇参加。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城投公司、县PPP项目管理中心、县政府采购办、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全体人员也悉数参加了会议。


此项目的采购单位为大悟县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名称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招标公司”)。


经过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等工作,2017年11月27日,该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了预成交结果。第一预候选供应商为瑞盛环境牵头的联合体。


11月29日,注册在深圳的东旭蓝天就开始向大悟县城乡建设局和国信招标公司投诉。东旭蓝天投诉称,瑞盛环境是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查到该公司2016年和2017年年报,其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显示,公司资产1.1亿余元,净资产6827万余元;2017年6月30日财物报表显示,其总资产为1.14亿余元,净资产7220万余元。如果瑞盛环境正常经营,不可能达到招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有不少于2亿元银行存款”的要求。东旭蓝天还对瑞盛环境无“污水运营收入”提出质疑。


“一个公司的存款突然从几百万元到了2亿元,你觉得正常么?”东旭蓝天此项目的负责人张砚对澎湃新闻说,公司的投诉未获城乡建设局回复。11月30日,国信招标公司回复称,已经依法暂停招标活动,并开始调查。


12月8日,东旭蓝天按国信招标公司要求,提供了瑞盛环境的财务报表等证据。


12月12日,国信招标公司回复东旭蓝天称,未发现瑞盛环境不满足“联合体牵头人有不少于2亿元银行存款”的情况;国信招标公司和大悟县城乡建设局仔细查看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材料和瑞盛环境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发现该单位不满足“已运营类似经验业绩”的情况,瑞盛环境提供的已运营类似经验业绩文件真实有效。如对答复不满,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二天,东旭蓝天又向大悟县财政局采购办投诉。12月21日,采购办受理投诉并于2018年1月10日以《投诉处理决定书》回复东旭蓝天称,采购办对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调查核实,没有发现问题,驳回投诉。东旭蓝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1月13日,东旭蓝天向孝感市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1月16日孝感市法制办受理该案件。

一份关键文件


2月10日,孝感市法制办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决定书》称,大悟县财政局向法制办提供了存款证明、业绩等资料的复印件。大悟县财政局采购办不具备发布决定书的能力,要求盖财政局公章。


正是在这些业绩复印件里,张砚发现了问题。


张砚提供的复印件显示,瑞盛环境提供了河北沙河市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项目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沙河市财政支付银行记录、沙河市环保局向当地财政局申请拨付污水处理费的文件,还有一份沙河市环保局对瑞盛环境运营情况良好的证明。



公开资料显示,沙河市污水处理厂中标的为江苏中威。


公开资料显示,沙河市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项目中标公示中,项目标书编号为SH2014CK0064,定标日期为2015年,中标公司为江苏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而瑞盛环境提供的中标公示显示,项目标书编号为SH2013CK0064,仅相差一个数字,除了招标公司和定标日期为2013年,诸如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标金额等和江苏某公司的中标公示内容一致。



瑞盛环境提供的中标网页复印件,除了编号、名字和日期改了,其他和江苏中威没有区别。


张砚称,普通人一看这些文件就会认为是伪造的,而且经他们了解,沙河市环境保护局已于2017年5月更名为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沙河市分局,申请拨付污水处理费的文件、运营情况良好证明均为2017年6月以后签发,他们向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沙河市分局核实了,该单位已经更换了公章,这些文件肯定是伪造的。

法制办提醒后仍坚持没错


“我们审出来的资料和他们(东旭蓝天)查出来的问题,有一样的也有不一样的,我们审出来的问题更多。”4月8日,孝感市法制办复议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孙秀丽向澎湃新闻证实,他们向东旭蓝天提供了瑞盛环境的部分投标材料复印件。她感觉材料有问题,但法制办无权判断瑞盛环境的资料是真是假,最专业的还是财政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专业判断权还是要交给他们,法制办只能看形式上是否合法。


瑞盛提供的业绩证明上,仍盖着沙河市环境保护局的公章。


孙秀丽说,为慎重起见,法制办指出“大悟县财政局采购办不具备发布决定书的能力”,并转告大悟方面还是要实地审理。但大悟县财政局回复代理方是专业的,会遵循代理方的意见。


2月26日,大悟县财政局在《投诉处理决定书》上盖上了财政局公章,将内容一致的决定书送到法制办。


“这根本没有进行实地审理,写得很笼统。”孙秀丽说:“一直在维持,这相当于自己蒙自己。”


3月6日,东旭蓝天再次向孝感市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法制办查实瑞盛环境是否采取过桥方式伪造资金实力,是否伪造证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废标第二天开始重新招标

3月23日,大悟县财政局给东旭蓝天发来《投诉处理决定书》,称瑞盛环境在规定的3月19日仍未提供证明材料,成交结果无效,大悟县城乡建设局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中国政府采购网显示,2018年3月28日该项目挂网废标,后于3月29日发布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这一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感觉这里头挺复杂的。”孙秀丽说,当时废标时的依据就是要求瑞盛提供类似业绩中标原件,“他(财政局)没有说那么直接,没有认定说在造假,只说要提供原件,我来审一下,但(瑞盛环境)提供不出来”。


东旭蓝天认为,瑞盛环境被废标,己方没有过错,应该由该公司中标,但大悟方面直接宣布废标,而且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是一种报复行为。东旭蓝天第三次向孝感市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大悟方面确认由该公司中标。


孙秀丽说,目前两个行政复议都还在处理中。还是建议东旭蓝天走法律程序,“一审完了有二审,二审后有再审,在这个过程当中,谁有渎职、失职的行为,可以向纪委举报,他们的途径是存在的”。 


孙秀丽介绍,这个项目十分紧急,按照计划该项目今年五六月就应该完成,但目前招投标都未结束,“(大悟方面)来问我废标之后能不能往下走程序,我告诉他们可以走,因为已经启动下一个招投标程序了”,“至于如果投标公司伪造类似业绩中标,骗取国家工程项目,这就涉及公职人员渎职,揭出来是个大案子”。(综合:澎湃新闻、湖北政府采购网;环保新课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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