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工作进入现场核查阶段,主要核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 (即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 情况,核准问题整治进度,核实举报问题线索。督查组填写《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交办单》,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地方政府组织追根溯源、调查处理处置等意见,同时明确处理期限,进行问题交办。 督查组于5月19日进驻我市,采取召开座谈会、资料审核、现场审核和问题交办的方式进行督查。20日会同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了解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21、22日审核了我市专项行动方案、整治方案、证明材料、基础文件、时序进度、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资料。 这次专项督查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制订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做好本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这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轮督查,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273个组,对所有涉及到的212个地级市及1069个县,1586个水源地的环境问题进行督查。 图为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工作现场 我市已按《行动方案》要求,完成问题排查工作,同时在一报(铁岭日报)一网(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是对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做好专项督查工作。 编辑:蓝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