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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伟国:到2035年,建成美丽新福建

来源:南平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28 09:31:43

让群众享有更好生态更美家园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会在榕举行

6月27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会在福州举行。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要求,对福建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作出部署。

于伟国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们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是践行这一重要思想的先行省份。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

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生态省建设的重要理念、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既很细很小又很重很大、既很近很前又很久很远,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要像建设、保护好我们的小家一样建设好、保护好大家的家园,持之以恒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清新、更美丽,把福建省建设成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示范区。



于伟国说

污染防治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铁腕治理、精准发力,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解决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他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治责任底线,把污染防治攻坚纳入党政领导责任考核和环保督察,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严督严察;建设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环境保护队伍,确保各项攻坚任务完成,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让群众享有更好生态更美家园。

1要聚焦重点任务,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农村环境治理攻坚战,精心呵护好福建的绿水青山。

3要强化保护修复,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发挥绿水青山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4要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落地见效,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省领导王宁、雷春美、胡昌升、刘学新、裴金佳、梁建勇、周联清、王洪祥、苏保成、张广敏、檀云坤、杨贤金、李德金、田湘利、郑新聪、魏克良、杜源生,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主持并作会议总结。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三明市、省财政厅、省法院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新闻多看点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得如何?

2016年6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福建方案》)。

2016年8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福建方案》(中办发〔2016〕58号)。

福建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大胆开拓创新,总体推进力度较大,改革试验任务完成较好,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2017年全省主要河流优良水质比例达95.8%,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2%,福州、厦门在全国74个大中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列第五、第四位,森林覆盖率65.95%、保持全国首位。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相互促进,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任务,2017年全省生产总值达3.23万亿元,总量位列全国前十、增速位居东部地区首位。

目前《福建方案》确定的38项重点改革任务中,已有37项按要求形成改革成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试点、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等一批中央部署的生态文明体制重大改革举措在福建集中实施。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流域生态补偿、河长制、生态司法保护、绿色金融等一批改革举措形成一批改革经验、取得积极成效,获得中央改革办、国家发改委等中央有关方面的肯定。

一起来看——

1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

探索出赎买、租赁、置换、改造提升等多种改革方式,目前已完成23.6万亩。南平、三明等地积极探索利用政策性银行长期贷款等市场化机制开展赎买,改革模式不断丰富和深化。

2林业金融创新

在全国率先探索出“福林贷”、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支贷宝”等林业金融创新产品,建立形成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储担保“四位一体”的林业金融发展和风险防控机制,每年提供林业信贷资金超过200亿元,促进了林业发展、生态保护和林农增收的多赢。

3全流域生态补偿

修订出台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将补偿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12条主要流域,基本实现全省全覆盖。汀江-韩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顺利推进。

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在全国率先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形成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的审计评价体系和规范。

5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理顺管理体制。针对保护地多头交叉管理问题,整合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有关自然资产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职责,组建省政府垂直管理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实现统一管理。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针对国家公园涉及多个县市管理权限问题,组建“国家公园联合保护委员会”,创新资源保护管理模式。将试点区划分为特别保护区、严格控制区、生态修复区、传统利用区,实行分类管理、分区施策。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实施生态搬迁、资源流转、生态补偿、社区发展扶持以及优先从村民中选聘护林员、扑火队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措施,促进国家公园建设成果利益共享、社区建设与生态保护共赢。

6全面推行河长制

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和村级河道专管员制度,全省所有河流全部配置河长,省市县乡4973名河长、1182个河长办、13231名河道专管员全部到位,制定河道专管员队伍管理、河长巡查等配套制度措施,实现全省大江小河全部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打通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7生态司法保护机制

出台全省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检察机构设置方案,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生态司法机构全覆盖,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及时高效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

8培育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主体

制定实施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镇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PPP工程包实施方案,吸引社会资本以PPP等模式,对镇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全省已推出129个农村污水垃圾市场化治理项目,目前全省所有乡镇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78%的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75%的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约6000个行政村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9生活垃圾分类

厦门市坚持探索推进垃圾不落地文明创建和分类工作,抓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构建了“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探索出全民众参与、全部门协同、全流程把控、全节点攻坚、全方位保障的“五全工作法”,有效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底,全市主城区(思明区、湖里区)、机关单位、驻厦部队和相关企业全部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得到住建部充分肯定,2017年11月住建部在厦门市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推介厦门经验。

(编辑:Ath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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