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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十一批)

来源:绿色洛阳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7-03 17:30:15

一、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41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芳菲路新型材料厂在拆迁厂房,没有防护措施,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芳菲路新型材料厂拆迁工地位于芳菲路北头,为洛阳市国资委黄河“怡馨苑”项目二期拆迁工地,由市国资委下属单位国润公司委托洛阳市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拆迁。该拆迁工地于2018年6月25日下午开始动工,目前该拆迁工地在收尾阶段,拆除面积约800平方米。6月25日中午,北华公司在未向监管单位涧西区建设局及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备的情况下,趁着降雨天气开始对厂房进行拆迁,经现场查看,该工地有两辆施工作业车辆,但只有一台雾炮车配合施工,局部无法满足抑尘实际需求。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天津路办事处对该拆迁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要求施工,派驻网格员现场监督,待整改到位方可施工。涧西区建设局责令洛阳市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工整改,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下一步,要求施工方增派雾炮车,施工作业中严格落实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拆迁工地及时清理,对工地现场黄土裸露、建筑垃圾裸露部分进行全面覆盖,防止二次污染。

问责情况:给予涧西区建设局应急办主任张海洋诫勉谈话;给予天津路办事处环保专干范晔诫勉谈话。

二、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79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周南驿文化酒店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油烟气味难闻,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周南驿酒店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表。经调查核实,该店于2010年4月营业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该餐饮店为独立门面房,共有空调16台(每天根据顾客量运转开启),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对于群众反映的噪声和油烟问题,6月27日,开元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酒店排放的噪声和油烟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近期,开元路街道办事处又对临近酒店四楼平台放置风机和烟道的住户进行了入户走访,各户均表示没有受到油烟和噪声的干扰。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环保分局对该酒店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督促其尽快进行环评备案登记,该公司现已完成环评备案登记。该酒店对空调外机加装了隔音板,并对空调外机、油烟净化器定期维护保养,避免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

三、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88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武汉路天和苑小区居民养了100多条狗,经常半夜叫,电梯里都是狗尿,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小区3号楼2单元102户业主是动物爱心协会成员,平时喜欢收养流浪狗、流浪猫。在其楼道外空地搭建有狗棚3间,收养流浪狗8条。在其自家储藏室收养流浪猫11只。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长安路派出所治安大队协同郑州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已当面通知到102户业主本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对其无证饲养的动物在7月6日之前妥善处理,并恢复其楼道外正常环境,如超期仍未清理,则采取强制措施。由郑州路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小区电梯间、楼道及周边进行消毒。

四、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11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蟒庄村,2004年村委会卖给诉求人宅基地,院内有一个变压器没有移走,一直担心不安全,没办法居住。求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内埠供电所蟒庄台区(蔡店乡蟒庄村由内埠供电所供电),位于蟒庄村老村部西南角,始建于1988年,2000年农网改造时扩建。经核查发现,台区变压器并未在用户院内,但内埠供电所蟒庄村配电台区与举报人家大门紧挨,经测量,后院与张贵才家的前院距离4.55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1-10KV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大于或等于1.5米,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内埠供电所蟒庄台区的电压等级为10KV,符合辐射保护规定,不存在对人身造成辐射的影响。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举报人和村委会双方约定“经双方协商,变压器坏、搬迁后,地皮由举报人使用”,而汝阳县电业局内埠供电所变压器房还在正常使用,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不予支持,要求蔡店乡政府和蟒庄村委会做好稳控工作。

五、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23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曙光村,福利染化厂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水井里打上来的水都有难闻的气味,排出来的废水把附近的土地都污染了。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2015年年底因修建新街大桥该厂开始停产,其间洛龙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前往该单位进行检查,均未发现恢复生产的迹象;洛龙环保分局于2018年6月27日委托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曙光村周边三处水井进行采样检测,据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水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Ⅲ类标准。6月28日委托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厂内外土壤进行了采样检测,因土壤检测周期较长,检测报告需15天之后。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环保分局加强对企业监管,防止该企业发生环境违法问题。

六、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93

反映情况:洛阳市伊川县中溪村村北三金化工塑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危险化工企业,其距居民区不足300米,排放氯气,周边群众受影响极大,庄稼枯死,树木不长,井水不能喝,在当前治理环境大形势下仍顶风扩建,违法生产,多次反映处理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洛阳市三金化工塑料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6月27日委托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三金化工塑料有限公司厂区周边井水、空气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国家标准,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另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不存在污染井水问题。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庄稼等植物枯死现象。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环保局加大对洛阳市三金化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其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做好清洁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8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洛阳市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隧道区间施工中使用几种辅助材料,其中有主轴承密封油脂、盾尾油脂、泡沫剂。这几种物质在施工中会被排放入土壤中,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此类物质可能属于固危险废物。主轴承密封油脂、盾尾油脂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苯类溶剂、重金属(汞、镉、砷、铅)和多环芳香烃类、废机油和树脂。泡沫剂含有大量会对人体致畸形和影响生育繁殖的有毒物质包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危险化学品阳离子表面活性剂。一个城市的地铁工程建设每年含有盾尾油脂、泡沫剂的渣土排放量在300万吨左右。这几种有毒有害物质在施工中排入土壤后渣土(可能属于固危险废物)不经过任何处理回填到农田和一些市政工程。这类有毒有害物质在进入自然环境后会严重影响到普通人的生活安全。这几种物质的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

调查核实情况:接举报后,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经核实,在盾构施工中使用主轴承密封油脂、盾尾油脂、泡沫剂等辅助材料属实;但这几种材料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且这几种有毒有害物质在施工中排入土壤渣土不经过任何处理回填到农田和一些市政工程的情况不属实。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已经委托与施工单位无利害关系的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盾构机在用的油脂和泡沫剂等产品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立即向外界公布,并做相应处理。

八、洛阳市老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8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关于加强废旧汽车行业产生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报告,来信人称发现废旧汽车拆解和维修行业中产生大量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尾气催化剂、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恳请调查: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封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安阳市鑫州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许昌市金回物资有限公司、鹤壁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新乡市金属回收管理总公司等汽车拆解和各地大量汽车维修、4S店等”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各类危险废物有单独的储存间,危险废物做到了分类储存,储存间符合“三防”要求,设置有危险废物标示牌。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和尾气催化剂均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正常申报转移处置,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尾气净化装置是近年新型车才配备的装置,报废汽车大多都在维修过程中被拆除;目前,该公司共拆解汽车尾气净化装置199个,数量较少且未满一年,暂时没有转运。安全气囊在拆解时就已引爆,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属一般固废,作为尼龙材料外售。另外,该公司在汽车拆解过程中未使用油漆和其他有机溶剂,不存在使用油漆和其他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老城区将加大对该企业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符合环保标准。

九、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76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陆浑水库东坝头大坝内,嵩县水产移民局将水产管理站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污水直接排入水库里,污染水源。导致一级水源保护区无法封闭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嵩县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确实建在陆浑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但嵩县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建设时间在《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颁布八年前。按照该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水利工程管理、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防汛无关的项目。经现场调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水产管理站污水直接排入水库里污染水源问题。《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并没有规定要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封闭管理。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与水库管理和水源保护无关的船只进入。作为水库管理和水源保护部门之一,嵩县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在通往一级保护区的唯一入口设置大门,实行严格的落锁管控,防止与水库管理和水源保护无关的船只进入。

十、洛阳市老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81

反映情况:洛阳市老城区中州路路南真不同饭店后面,有个狗市,狗叫声扰民,粪便乱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该市场为十字路口,面积较大,来往人员密集,自发形成的狗市主要集中在真不同西侧外墙胡同。该市场形成后,老城区相关部门多次集中整治,由于该狗市是自发形成的,人员流动性大,且没有固定摊位,售狗人员多为下岗职工,管理难度较大,导致整治过后时有反弹。老城区多次召开现场会要求进行整改,通过说服教育督促其自行离开,对多次不听劝阻者进行驱离。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老城区相关部门对老集狗市商户集中进行行政约谈,做好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行离开,要求商户7月4日前自行撤离。老城区工商、公安、城管、古城管委会等多部门联动,加派执法工作人员对狗市进行集中治理,对未按规定撤离的商户进行取缔,并对路面定期进行冲洗,确保该段路面干净整洁。

十一、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85

反映情况:1.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常岭村二铝厂西边100米处,有个无名废机油加工厂,无证经营。2.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纬五路东段与经七路交叉口东边一个养鸡场,西边两个养鸡场,粪便乱排,气味难闻,污水乱排。3.二铝厂西边有个常岭村垃圾填埋场,不覆盖,气味难闻,污染地下水,距离厂区过近。4.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东有个煤灰厂,粉尘大,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伊川县白沙镇常岭村二铝厂西边100米处,有个无名废机油加工厂,原厂2017年6月20日按“散乱污”的标准已拆除到位;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纬五路东段与经七路交叉口东边一个养鸡场为李欣养殖户,养殖6000只蛋鸡。西边两个养鸡场分别为常现民养殖户和常应芳养殖户,东边李欣养殖场存在污水排放现象;二铝厂西边有个常岭村垃圾填埋场,为常岭村部分群众就近倾倒生活垃圾自然形成,不覆盖,雨水与垃圾发酵变质,产生难闻气味;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东有个煤灰厂,由于长时间未采挖,导致杂草丛生,其余地方覆盖不到位,如遇大风存在粉尘大的问题。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伊川县政府责成工信部门对无名废机油厂取缔,同时要对县域内所有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看”,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2.伊川县已制订退养方案,三个养殖户也签订了退养承诺书,承诺三个月退养到位。未完成退养任务期间,责成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粪便和污水收集处理,督促养殖户加强消毒灭蝇措施,粪污及时清运,确保鸡舍干净整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伊川县责令相关部门对全县域范围内的垃圾堆放情况加强监察监督,制定垃圾清运、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垃圾露天堆放现象,实现垃圾回收、周转公司一体化运营。4.伊川县政府责成水寨镇政府制订方案,并组织人员、机械对该地块进行平整,黄土覆盖,进行绿化,防治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给予驻常岭村第一书记、村包村干部赵利展诫勉谈话;给予常岭村村委会主任吴贯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包村干部梁南楚诫勉谈话;给予上天院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大欣党内警告处分。

十二、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26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蒋沟村,有个养猪场,气味难闻,粪便乱排入地下管道。检查时敷衍过关。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该猪场设施比较简陋,无围墙遮挡,卫生条件较差,离周边居民较近,有异味,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经现场检查和走访了解周边居民,该猪场产生的粪便,经化粪池发酵后,当作肥料用于农田施肥,不存在排入地下管道问题。2017年下半年,西工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对该养猪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设施比较简陋,卫生条件较差,就立即督促养猪场负责人异地选址新建,尽快进行搬迁。目前,该负责人新建的养猪场已基本建成,具备使用条件,不存在检查时敷衍过关问题。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8日,经西工区红山办事处和蒋沟社区协调,猪场负责人自愿将存栏生猪全部清场,拆除猪舍,消除污染。2018年6月29日上午,该猪场负责人将存栏的全部生猪处理。2018年6月29日下午,红山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养猪场进行进一步整治提升,对拆除产生的垃圾和周边的遗留物进行了彻底清理,并用黄土进行了覆盖。2018年6月30日开始,对养猪场及周边进行为期一周的消杀工作。

十三、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4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北冶移民新村村民对处理公示结果不满意。1.北冶新村利用国家移民资金几十万元打了一眼深井,二零一四年在露天采挖时被挖断管道和断电原因停用至今。2.被黑心煤商挖断的水泥村道长约80米,现在被降低了标准,整改成了石子路。3.原北冶镇党委书记洪连军、镇长李卫星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于党纪国法不顾,指挥煤商公然打着有手续旗号,肆无忌惮地在国家举世工程黄河小浪底275米淹没库区内乱采滥挖,实属违法行为。4.两个大矿坑被破坏,实际面积与调查数字不符。5.煤商在采挖中、土地批少占多,并非调查中所说“该地块为建设用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有村民实地耕种地亩册可证明是否良田。其中只郭沟一处被矿渣压住的面积就多达百亩。6.在搬迁过程中,村干部操纵搬迁,同房不同价。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没通过搬迁议程。二零一三年全村十几名党员联名上访县组织部不同意搬迁。四议两公开属造假。强行搬迁,由此带来的诸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仅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五年间,全村村民上访省、市、县、北京的接访费用支出竟高达三十二万元之多。7.对采挖的两个大天坑及几处堆积的渣子山,环保修复治理,目标和方法不明确,更没有具体的时间安排。明显是在搞假整改。敷衍了事,企图蒙混过关。

调查核实情况:经新安县政府调查组走访调查核实,关于北冶镇北冶新村水井设施损坏问题,因非管理人员私自上水造成水泵电机损坏,目前县水利局、县电业公司已经对损坏设施进行了更新,水井正常使用;关于水泥村道改成石子路问题,由于该区域复垦治理需要该路段作为临时施工道路,暂不宜铺设水泥路。县政府已经安排资金,制订了重修方案;关于原北冶镇党委书记洪连军、镇长李卫星不顾党纪国法问题,经新安县纪委调查认定,查无实据;关于两个矿坑问题,县国土局已经于2014年8月对其立案处罚;关于北冶新村搬迁程序问题,北冶镇北冶村依法依程序对村民进行了搬迁;关于两个矿坑和渣子山环保修复问题,县政府已经制订了复垦复耕方案,正在按照计划施工。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北冶镇北冶村水井设施已经更新到位,目前水井已经正常使用;郑州市同盛土地整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水泥路改成石子路项目已经进驻工地,正在按计划复垦复耕;新安县政府已经制订遗留矿坑复垦复耕方案。

问责情况:对北冶镇党委书记李卫星和新安县国土局局长董强进行约谈。

十四、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4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寨后村,2017年新开了一家化纤企业,洛阳宏大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昼夜生产车间内烟雾缭绕,噪音很大,每遇到下风口时田地里有刺鼻气味,最近看见又增加了机器设备,村里有在那里干活的说每天生产20余吨,环评批准才1000吨/每年。私自增加产量,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为洛阳弘大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宏昌,该厂年生产1000吨高强丙纶丝项目办理有环保手续。2018年6月27日,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厂新建2组丙纶纺丝牵伸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且投入生产,同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车间存在明显烟雾,在厂区南侧田地巡查中偶尔能闻到轻微塑料气味,厂界噪声经监测能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经调阅该厂生产记录,产品产量符合环评批复的相关内容。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洛阳弘大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偃师市环保局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厂的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十五、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5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新安县磁涧东皇村截扣国家下拨环保款。近年来国家每年都有几次大型环境治理,由政府出资每人每天50元工资,村委负责组织村民出工,每人每天给40元工资,从2015年以来村民们没得到一次工资。另诉:2018年春节救济款至今还没发放;东黄村挪用国家扶贫款、危房改造款;东黄村与农行联手冒领国家扶贫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各级环保部门没有给磁涧镇东皇村拨付过环保款。东皇村在整治村容村貌过程中,由村民出工,每人每天40元。由于村里资金紧张,工资没有及时兑现;2017年年底,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各村有需要救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村里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填民政所,救助款已于2018年4月下旬发放到位;经新安县扶贫办、住建局认真核查,该资金都是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直接支付给买房用户,不存在挪用扶贫款、危房改造款等情况;2015年县扶贫办批给该村扶贫安置名额是126户,每户补助18000元由新安县农村商业银行打入群众“一卡通”账户,与农行没有关系。2017年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84户,并不是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扶贫安置补助资金,只有在东皇社区购房的农户才享受扶贫安置补助资金。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政府将督促各乡镇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及时知晓村级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公开透明;磁涧镇政府督促、帮助东皇村积极筹措资金,剩余款项将于2018年12月底全部兑付,该付款计划经东皇村代表大会同意并已公示。

十六、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75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扣西村,龙元畜牧有限公司占用耕地建大型猪场,粪便乱飞。投诉人在今日头条上看到公示的结果与现实不符。投诉人补充:如果这次公示的结果还和事实不符的话,就不再关注环保问题了,就算关注了也没有用。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洛阳龙元畜牧有限公司位于孟津县会盟镇扣西村,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主要治污设备有沼气池、沼液储存池、晾粪场、干湿分离机等。企业办理有《孟津县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申请备案表》,用地性质符合要求;现场养殖废水通过地下管道流入沼气池,经过厌氧发酵,沼液进入储存池,经沉淀后用污水泵抽出灌溉,粪污经干湿分离后,污水回流进入储存池,经分离后的粪便,在晾粪场堆积发酵后,作为农家肥用于农作物肥料还田。企业沼液池、晾粪场偶尔有异味飘出及苍蝇飞过现象,对环境会有些许影响。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会盟镇政府责令洛阳龙元畜牧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做好灭蝇、除臭工作,严格落实粪污还田协议内容,确保粪污规范还田消纳利用;县环保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增加现场监管频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县畜牧局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养殖污水和粪便经处理后综合利用。

十七、洛阳市工信委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42

反映情况:洛阳市政府执行上级环境污染文件不严肃,存在敷衍、草率行为,在取缔散乱污企业中,国家和省政府明确发文规定散乱污企业取缔的责任部门是环保部门,全省18个省辖市只有洛阳市在2017年把取缔散乱污企业的职责由市环保局移交给市工信部门。由于工信部门没有环评职责权限,也没有专业手段,甚至连执法资格也没有,真正有隐性污染和超标排放的企业他们根本看不出来,只要有环评手续他们就认为是合法的。最新的政策,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8〕14号)第35页明确取缔散乱污企业是省环保厅的职责,而到了3月洛阳市《关于印发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8〕37号)里,市环保局就没有了这项职责,放在了市工信委的职责里。

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洛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就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各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在3月19日召开的第二次周例会上,依据“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借鉴河北等外省先进经验,结合“洛阳市中小型工业企业众多”的实际,本着有效推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的原则,会议决定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牵头部门由市环保局调整为市工信委。2017年,洛阳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由市工信委牵头以来,市环保、国土、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小散乱污”企业的界定标准,结合部门职责分工,从环保监管、土地规划、工商注册等多个方面助推整治任务的有效推进,全年通过拉网排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治、对账销号、回访巩固等五个阶段。因市工信委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中的出色表现,2017年市环境攻坚办推荐洛阳市工信委为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先进单位,201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关于表彰2017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予以表彰。实践证明,洛阳市调整“小散乱污”企业的部门分工,不仅未影响整治效果,反而充分调动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带头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也极大改变了过去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大环保格局在我市逐步形成,对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洛阳市政府依据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和产业结构,编制了《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该《方案》先后两次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部门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46条,采纳42条,未采纳4条;鉴于2017年洛阳市“散乱污”整治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市工信委提出的“关于将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牵头部门调整为市环保局的建议”未予采纳,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37号)中明确“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任务牵头单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因此,洛阳市政府在执行“取缔散乱污企业”任务中,不存在“市环保局没有这项职责”的问题。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攻坚工作,以圆满完成任务为目标,以有利推动工作为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牵头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并不完全拘泥于上级部门责任分工。然而,本投诉事件也充分暴露出一些职能部门仍未能树立“大环保”意识,环保理念仍需提升。洛阳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充分认识洛阳市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形成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的“大环保”局面,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八、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45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缑氏镇顾家屯南边,夜间清运土方,车辆无覆盖,扬尘污染,噪音扰民,运输车没有牌照。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5月8日,偃师市国土资源局接到举报后发现该土场存在私自采土现象,对责任人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土场停产至今。6月14日晚,现场检查时缑氏镇滹沱村顾家屯东沟董海明采土场及顾家屯村南路上,均未发现运土车辆,没有发现采土、卖土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查该区域违法采土、道路运输及环境污染方面的违法行为,防止违法行为反弹,并要求缑氏镇政府督促该村定期清扫村南道路、洒水,杜绝扬尘产生。在村南道路上设置限宽墩,限制大型车辆通行。对取土场撒播草种,进行绿化,待植树季节进行植树。

十九、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1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镇沟口头村北部有疑似开矿现象,大面积山体遭到破坏,由于多是晚上进行,没有直接证据。2018年5月4日下午,村民又发现有挖掘机在山上偷挖,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区域在首阳山镇沟口头村北,一个约长10米、宽5米、深3米的损毁斜坡,面积约0.075亩。偃师市国土局在2018年5月4日接到群众举报该区域有疑似开矿现象,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奔赴现场制止。后经调查,王某某存在违法开采行为。5月5日,对其进行立案查处。5月30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018年6月15日,偃师市国土局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未发现再有开挖迹象。同时,对现场进一步采取了生态修复措施。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已纠正了违法行为,恢复了地貌,缴纳了罚款。偃师市国土局已在该处设立了“严禁非法采石”警告标志。

二十、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29

反映情况:郑州市巩义市与偃师市交界处回郭镇北边伊洛河,有人在河道内抽沙破坏耕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巩义市与偃师市交界处回郭镇北边伊洛河段原有抽砂场4处,分别是王窑村西砂场、王窑村东砂场、山化村砂场和台沟村砂场。2018年1月以上4家砂场全部被关停。2018年偃师市将伊洛河山化段确定为禁采区段。2018年春节后,该段河道又出现夜间偷采现象,在省水利厅的协调下,偃师市和巩义市又连续两次对4家采砂场进行了联合打击整治。现场未发现耕地被破坏现象,但前期该区域确实存在夜间偷砂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5日,该区域内4个抽砂场已经取缔,涉及的5艘抽砂船只已全部清出河道,弃料已平复,两处违章建筑已被拆除,同时对王窑村东砂场已拆除的堆放在滩地上的设备按计划进行切割外运,预计7月底清理完毕。

二十一、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7002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偃师市城关镇新新村四组村民家旁边有一个约三层楼高的土崖,土崖上面有一个养羊场,面积约两三亩,约500多只羊,羊场东南两面与来信人院子相邻,臭气熏天,蚊蝇满园。羊饲料形成扬尘,羊叫声和狗叫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该羊场存栏肉羊340只,其中成品羊290只,羔羊50只。根据相关规定该养殖场未达到规模养殖,存在气味难闻、看门狗叫噪声等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对该羊场实施取缔。目前该羊场存栏羊已全部销售完毕,羊棚已全部拆除到位,场地复耕到位,狗已牵走。举报属实。

问责情况:给予包村干部鲍俊峰、新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吕铁军诫勉谈话。

二十二、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72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镇沟口头村村西头有两个搅拌站和废旧塑料回收厂,紧邻居民区,排放废气,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两个搅拌站为偃师天助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偃师市基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建设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设施正常运行。偃师市基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场地未硬化,道路存在破损现象。废旧塑料回收厂为偃师市晨飞塑料厂,该厂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偃师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18日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已要求偃师市基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停产整改,整改到位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同时督促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晨飞塑料厂尽快完善环保手续,未办理之前,不得生产。

问责情况:给予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散装办主任刘克峰诫勉谈话。

二十三、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3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偃师市华夏世纪城小区常年受到噪音和油烟危害。1.偃师市中成公司作为小区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在公示的建居民楼的地方建了一个商场——中成百货,商场紧邻住户,侵占大量土地。2.在紧邻住户的地方安装十几根排气筒,上接大功率引风机,没有任何安全、环保设施,噪音污染极其严重。3.商场三楼又开办了一个美食城和一个KTV,美食城的油烟经排气筒直接进入小区。4.地下负一层还有一个垃圾场,臭气熏天,苍蝇遍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华夏购物广场(中成百货)手续齐全,符合规划要求。在中成百货楼体北侧共有管道14根,所有管道的风机均在楼体顶部和负一楼,不存在对周围住户及行人的安全隐患。我市委托河南摩尔检测有限公司对中成大卖场边界进行检测,中成百货北面西部检测点有两台空调室外机噪声超标。美食城房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没有明显气味。群众反映的KTV,于2018年4月28日,因该场所没有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偃师市文化部门对其下达了停业关闭通知书,目前处于停业状态。中成百货负一楼为中成大卖场,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垃圾堆放点存在垃圾箱未封闭,地面有散乱垃圾和滋生蚊蝇,地下排污沟不畅、未及时冲洗、清洗等现象,有一定的垃圾气味,无明显恶臭气味。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要求中成华夏购物广场百货有限公司立即拆除产生噪声的空调并不再使用,目前已经完成;偃师市城管部门责令好食代美食城在排气口和居民区之间加装隔音降噪设施,现已安装完毕;偃师市城管局已督促商场对密闭垃圾箱进行更换,对排污沟进行冲洗清理,加强垃圾收集清运各个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蚊蝇消杀、消毒等,切实做到日产日清。

二十四、洛阳市宜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22

反映情况:洛阳市宜阳县高村乡北王村有一个砖厂,没有任何手续,在生产粘士砖,烧的是煤,空气污染,严重污染环境,周围农田不能耕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群众多次上访得不到处理,多次向宜阳县环保局打去电话,他们说太忙,车没在家,至今不管。砖厂老板王荣超给群众亲口说砖厂给环保局、土地局送礼60万元,村支书每年10万元,车辆往返不断,噪音使村民昼夜难眠,灰尘满天,阳光暗淡。群众多次向县纪委反映,县纪委推诿扯皮,实事不办。

调查核实情况:北王砖厂全称为宜阳县长昊建材有限公司,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的烧结砖虽掺有黏土,但按规定参比仍属于页岩粉煤灰烧结砖。煤作为原辅材料符合环评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经监测均达到行业排放标准,因未按期与省环保部门联网,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但该公司现场存在隧道窑个别部位密闭不严、原料棚封闭不严和部分场地未硬化等问题,生产时易产生扬尘,影响环境,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部分属实。2016年1月以来,县环保局共接到涉及该公司的投诉两起,均依程序进行了办理和回复。经县纪委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该公司向县环保局、国土局、村支书送礼问题不属实;经县委督察室调查核实,未发现县纪委推诿扯皮的现象。砖厂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存在噪声和扬尘扰民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企业已制订深度治理工作方案,正在整改;通过设置运输车辆限行标志和路障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和扬尘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问责情况:对高村镇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对高村镇党委委员贾国辉实施约谈;给予县环境监察八中队中队长孙毅警告政务处分;给予北王村党支部书记张少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注: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时,举报内容为省协调组交办内容原文

2018年7月3日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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