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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大气市场政策回头看

来源:中国大气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0-20 09:27:47

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式文件;北京、云南、宁夏等地区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河北省发布了国内首个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等。

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式文件;北京、云南、宁夏等地区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河北省发布了国内首个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等。

大气污染治理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印发。为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汾渭平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左右。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四川省对市(州)人民政府的考核指标包括大气污染防治约束性指标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蓝天保卫战

《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十三五”规划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减排3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同时,按照“同步改善、功能区趋同”的原则,确定了各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等目标。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目标: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7.2%以上,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昆明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力争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3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印发,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2%;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1%,细颗粒物(PM2.5)较2015年下降1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0%,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县级城市PM10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7.5%,PM2.5较2017年下降2.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5%,全区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贵州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重点行业治污减排行动,实现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监督水泥、焦化、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VOCs治理

上海市环保局发布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目标: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国家“十三五”VOCs排放总量控制目标,重点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至2020年,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大力推进交通、建设、生活等领域的VOCs治理工作。

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非分散红外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河北《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 2169-2018)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是对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依据技术进步,结合河北省钢铁等行业去产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此次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现有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之日起执行。

河北印发《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炼焦化学工业超低排放标准》是国内首个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加严了对焦化各工序颗粒物排放的控制,颗粒物的超低排放限值均为10毫克/立方米;对焦炉烟气实施超低排放控制,在基准含氧量8%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30毫克/立方米。上述排放限值也低于国家相关标准中15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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