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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行业将重新洗牌,还是多了最后一根稻草?

来源:环评互联网 作者:贾宇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01 10:17:03

最近环评资质改革内容业内讨论很多,争议焦点已经从“老高工是否能做环评”转移到“触目惊心的罚则”。

图片作者 | 忽雷酱(环评论坛版主)

下面看一下环评修改情况说明:

 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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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做一下推演:

1、环评公司老板的悲哀

 环评单位负责人掐指一算,环评已经成为一门非常不划算的生意。

首先环评价格并不算高,就算运气好接到了一个几十万上百万的合同,如果编制质量一般,或者审批部门那边有点偏见,就惨了,接下来可能面临的损失是:

(1)环评合同额的5倍,以100万合同额的大项目为例,那就是罚款500万。(现在动辄顶格处罚)

(2)环评合同额退回给甲方。也就是说人工交通会务等白花钱了,损失30万左右。

(3)如果甲方也被处罚,那就是200万及20万罚款,甲方律师如果正常追诉,有一定可能性把这个处罚转移到环评单位身上,另外环评单位还可能赔偿合同额的一倍,因为未完成合同目标。这样的话就是200+100+20=320万,就算赖掉了那100万,那建设单位的处罚没那么容易赖掉的,就是220万。

最糟糕的情况下,环评单位如果有些环节没做好,最高的处罚及赔付总和将是850万,扣除那100万,也得是750万。

哪怕这是个小项目,合同额只有一万,那损失就是5+0.5+220=225.5万,全部往低了算,那也得5+0.5+50+5=60.5万。拜托,大佬们,这才是万把块的小项目,就可能因为质量问题损失那么多!

什么概念呢?大概相当于帮人带货的水客,本以为带的是手机,拿的也是带手机的几百块,结果里面装的是DuPin,要被判刑的。

再考虑到对环评编制人员(工程师,老高工)动不动就可以禁止从业5年,甚至终身禁止从业。那风险厌恶类型的从业人员会考虑转型,做设计,做工程,拉项目,做环保管家,或者干脆不做环保,犯不着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对于环评公司老板,一方面敢签字的人难找,另一方面处罚极为严厉苛刻。那首先的选择会谋求其它的生意,远离这种回报低风险高的生意。就算做那也得是报个超高价格才能对冲风险。

接下来会出现环评漫天要价的问题,环评单位为了保证质量,审批单位为了规避责任,编制、评估及审批时间会很长,企业急得要死,面对罚则也没办法。

接下来一个报告书编制半年到一年,审批修改一年不是没可能,现在各地已经出现类似情况了,接下来只会加剧。

这样一来,环评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初衷,简政放权,放管服,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审批流程,岂不是成了空话?

算不算背离了改革初心?

2、建设单位自己编制的空子真的存在么?

有人想到了利用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的空子,找个枪手,建设单位自己上会。但问题是,评审会上,建设单位自己真的搞得定么?审批沟通,能保证质量么?就算勉强获批,后续质量抽查会不会容易出问题连累审批单位导致审批单位对建设单位+枪手的组合异常严厉?

一旦出现几个建设单位因为环评质量问题被罚220万的案例,估计这个空间一下子就完了

3、阴阳合同的空子真的存在么?

也有人说,为了规避罚款,可以做阴阳合同。

90%的甲方是不会同意做阴阳合同的,后患无穷。

就算做了,但建设单位220万罚款可是一分不少的,这条无法规避也没用。

4、环评审批及质量考核人员将有“生杀大权”

 接下来审批人员及评估、质量考核机构人员将拥有近乎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权。

环评是一本技术报告,在当前导则、技术规范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很难没有错误,只是多少而已。

但“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认定非常容易,如果鸡蛋里挑骨头,组织专家集体挑毛病,那至少40%报告存在一定的问题。

也就是说,别说省级、市级机构,一位区县环保局的审批科科长就可以掌握对环评单位的生杀大权,一纸罚单就可以让一个小公司破产。

如果审批人员作为国家公务人员秉公办事还好,如果碰上有点私心,稍微恐吓一下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那环评公司老板立马下跪的心都有了。如果再暗示下,那想要啥就有啥。

关键是这种权力并无有效监督,对不规范的环评单位的每个处罚都可以是有依据的,因为环评技术要求非常复杂,总有一些可以认定为存在问题。

而对于关系好质量过得去的环评单位就可以免于处罚,这样一来,随着环评价格的飙升(前面已分析),那新的红顶中介就腾空出世了。

“消灭”了一拨红顶中介,立马将新出来一批新的红顶,同时环评价格可能更高,周期更长,审批更麻烦,这估计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吧。

5、业务为王,关系为王

 接下来一些大型环评公司有业务有市场的中高层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那就是出来单干!

想一想吧,如果在当地不愁业务,有成熟的技术人员,和环保部门关系也挺好,出来做环评用企业名义提交完全没问题,可以构成一个完美的闭环。

有些大型咨询机构的中层就是等待这一天到来,不少已经在偷偷注册公司了。

对于此类新成立的小公司而言,环评只是一个抓手,并不会做太多业务,但有很多非资质业务可以做,也提供了很好的成长空间,就看谁的行动速度快了。

对于大型咨询机构而言,稳住中高层是当务之急,首先可以做的就是适当让利,降低管理费,增加工程师签字费。

如果不肯让利,那早晚要面临中高层带业务跑路的情况。

(编辑:Ni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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