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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履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职责 破解海洋生态环保“五龙治海”难题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郄建荣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04 18: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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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环保公益人士在三亚湾海岸线开展净滩活动。(资料图片)

渤海湾、辽东湾、黄河口、长江口等重点海域水质堪忧,2017年重点监测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44个海湾中,20个海湾四季均出现劣四类海水水质,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仍然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生态退化和灾害频发的叠加期。

在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设立海洋生态环境司,打通了陆地和海洋,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的职责就是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价、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政问责,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既是“组织者”又是“监督者”的格局。

如此变局,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看来可以有效解决海洋生态环保中存在的“五龙治海”问题。

602个非法入海排污口98%完成清理

拥有大陆岸线18000多公里,主张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海洋物种达25000多种,拥有海湾、河口、海岛、盐沼、滩涂、海草、红树林、珊瑚礁等众多类型的海洋生态系统。毋庸置疑,我国是个名符其实的海洋大国。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连续监测数据显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到2012年,其间,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海洋环境质量呈现下降趋势,四类和劣四类水质面积从2001年的约4.8万平方公里扩大为2012年的9.3万平方公里,受监控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大部分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第二个阶段是2012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海洋环境质量整体企稳向好,全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海水面积从2012年的9.3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017年的5.2万平方公里,受监控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比例有所下降,河流入海污染物总量出现下降,局部地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恢复。

同时,1982年,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法制化、业务化轨道。据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司长柯昶介绍,截至2017年底,我国各级各类海洋保护区达270余处,面积1200多万公顷,占管辖海域面积比重达4.1%,比2012年翻了两番。全国602个非法入海排污口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已有98%完成清理。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2010年以来实施重大治理项目290余个,累计修复岸线260余公里,修复沙滩面积1200余公顷,修复恢复湿地面积4000余公顷,北戴河、胶州湾、厦门湾、辽河口等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同时,每年对近200个入海河流国控断面开展月度水质监测,监测范围全面覆盖我国管辖海域,并拓展至与国家生态安全密切相关的西太平洋公共水域。

此外,从2016年开始的中央环保督察实现对11个沿海省(区、市)全覆盖;连续开展“碧海”专项执法等行动,加快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无证倾废、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引入“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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