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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多部门加强镉污染防治的提案

来源:环境健康这些事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11 11:13:13

背景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一些地区特别是重金属矿区周边耕地内源性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如湖南省花垣县血铅事件、江西省九江市镉米事件、河南省新乡市镉麦事件。

镉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对人体毒性最强的3种重金属之一(铅、镉、汞),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镉是点位超标率最高的污染物。

从国际管控惯例,以及我国重金属镉污染现状来看,我国的镉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土壤,是污染物经大气、水污染途径排放的最终承载,特别是被污染的农地,又是入口粮食的前端载体。2017年备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江西“镉大米”和河南“镉小麦”事件,再次暴露了我国土壤镉污染的现状。

不仅是大米、面粉主食,婴幼儿辅食、海产品也面临着镉污染的风险。2018年,环保组织深圳市零废弃公益事业发展中心送检婴幼儿辅食以及海产品梭子蟹样品发现,镉含量超出欧盟或者我国相关标准。

我国镉污染严重性,让公众从农田到餐桌都面临着健康的风险,需要环境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多部门联合管控。

存在问题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15日,阻镉行动开展我要测镉粮活动,公开向公众征集正在食用的主食,大米或者面粉样品,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样品镉含量,27个主食样品,1个大米样品镉超标,样品超标比例为3.7%。这1超标市售大米样品来自湖南衡阳大浦镇居民,该地为环保组织调查的镉污染区。
2018年6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第7号)》,制定并实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值0.06mg/kg。为探明市售辅食镉含量情况,2018年7月,环保组织向公众征集11个婴幼儿辅食样品涉及10个品牌,数据最高的英氏益生元营养米粉样品镉含量为0.048mg/kg,检测值较接近临时限值0.06mg/kg,超出欧盟0.04mg/kg的标准;2018年10月,评测机构老爸测帮助宝爸宝妈评测80个婴幼儿辅食样品,贝拉米、英吉利两个品牌的3个样品超出欧盟标准,其中2个样品超出我国的婴幼儿辅食镉临时限值。

2018年9月、12月,环保组织购买京东商城、淘宝网、一号店、中粮我买网4家电商平台购买7个产地的8款梭子蟹样品,发现4家电商平台的海产品梭子蟹蟹黄存在严重的重金属镉超标问题,8个样品全部超标,最高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甲壳类镉含量限值0.5mg/kg的23倍。之后京东商城与环保组织反馈的自查反馈结果也证明了这一问题,其自查全平台34批次梭子蟹镉含量,65%样品以上不合格。

是谁造成了大米、小麦、婴幼儿辅食以及海产品梭子蟹的镉含量超标?无疑是排放镉污染物的污染源。镉污染的治理迫切需要从源头管控,镉污染源需要被纳入重点监控。目前国控污染源只笼统公开涉重金属类的企业,没有公开涉镉排放的企业名单、排放量、排放途径等信息。这样的方式不能满足公众对涉镉污染源监督的需求,不能适应我国镉污染问题严峻的现状。

2019年1月1日,千呼万唤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它明确了保障公众健康的目的,为环境治理从质量管理走向风险管控提供法律依据。

保障公众健康,除需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控制市售镉超标食品流向公众餐桌外,还需要环境部从源头控制涉镉企业排放。

建议

(一)环境部建立健全涉镉排放企业名录

从公众参与的角度,环境部建立健全全国涉镉排放企业的名单,从国家重点名单到各省各市重点名单,让每一处规模涉镉污染源得到公众的监督,同时公开其排放量、排放途径,便于公众参与监督。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强对3类涉镉风险较大食品/粮食的检测并公开检测结果

1、加强对电商平台梭子蟹镉含量的检测

2、加强对市售婴幼儿辅食产品的镉含量检测

3、加强对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等镉污染区市售大米、小麦的检测

(三)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落实《电子商务法》中电商平台对食品安全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对镉含量超标等的问题食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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