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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污染治理急需汇聚各方之力

来源:中国海洋报 作者:兰圣伟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23 11:52:54

“把向渤海排污的每一个‘口子’都查清楚,确保一个不漏。”近日,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打响了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发令枪”。

渤海生态问题由来已久。多年前,就曾有专家发出“再不治理,渤海恐将不堪重负”的警告。现在看来,这一警告并非危言耸听。近些年,在沿海开发的浪潮中,渤海为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付出了极大的资源环境代价,脆弱的生态已然不堪重负。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渤海的河流携带入海污染物年均总量为85万吨;2001年~2015年,渤海优良水质海域由95.7%下降到78.3%,劣四类严重污染海域由1.8%增加至5.2%。

虽然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先后实施了多项管控措施和整治行动,渤海水质有所改善,但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高不下,重点海湾环境质量未见根本好转。渤海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

渤海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复杂,无外乎以下两点:一是半封闭性内海的地理特征导致渤海水交换周期长,污染自净能力差,多年的污染积累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二是来自石油开发、沿海化工、港口船舶、围填海工程以及生活和农业的污染物排放。

渤海污染治理的难点究竟在哪里?其一,未能形成有效的综合治理合力。渤海整治涉及海洋、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以及辽宁、山东、河北、天津等多个省市,区域与流域、综合与专业、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各方纠葛,一时间无法形成行之有效的合力。其二,资金的匮乏和法律的缺失也是影响渤海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羁绊。在法律层面,《海洋环境保护法》缺乏相关配套法规,未对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作出具体针对性安排,综合治理因此难度较大。

显然,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尚有诸多壁垒亟待打破。

海洋环境问题根子在陆地。监测显示,渤海80%以上的污染为陆源,80%以上的陆源污染来自河流入海排放。不难看出,渤海综合治理,不仅要进行海洋生态整治修复,更重要的是打通陆地和海洋的监管治理“藩篱”。

去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并入生态环境部,陆海统筹下的监管治理模式初步形成。此次整治专项行动将目标对准入海排污口,可以说抓住了渤海污染治理的“牛鼻子”。入海排污口是污染物入海的最后关口,直接关系到渤海生态环境安全。排查行动是强化陆海统筹最好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有助于进一步弄清楚谁在排?排什么?在哪里排?排多少?等这些根本性问题。

开弓没有回头箭。随着去年底《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印发实施,一场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已全面打响。渤海污染治理是一项事关发展大局的系统工程,仍需汇聚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社会公众等各方合力,构建起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区域污染统筹防治机制。

第一,国家机构改革完成后,行政“藩篱”得以打通,但相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做好已有规划和战略目标的衔接,将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创新制度抓手,完善海域与陆域、流域的协调联动机制,依法依规严管严控,真正发挥好监管合力。

第二,渤海治理涉及三省一市,涵盖天津和其他12个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这些地方担负着共同责任,要彻底告别以往各自为战的状态,厘清相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责任,形成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的保护合力。

第三,渤海污染治理具有区域性和综合性并存的特点,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海洋环境保护的现状。应及时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条例,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和震慑力,为渤海污染治理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撑。

总之,只有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公众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汇聚各方力量构筑保护共治格局,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渤海污染不断加剧的态势。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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